私隱專員公署正式調查選民資料外洩 選舉處建議日後只帶選委資料

撰文:李大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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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今午召開特別會議,討論選舉事務處遺失兩部載有選民資料的手提電腦。個人私隱專員公署表示,公署昨日(10日)起正式開始調查失竊事件,現階段不宜評論事件。截至上周五,公署共收到2003宗相關投訴個案。
另外,選舉事務處提交予立法會的文件建議,日後特首選舉時,處方使用的電腦應只儲存選委的資料。

個人私隱專員公署正式就選舉事務處的手提電腦失洩事件展開調查。(資料圖片)

根據私隱專員公署致立法會的信件,公署已於昨日起,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38(B),即指公署有合理理由相信事件違反《條例》規定,並正式就選舉事務處的手提電腦及內存選民資料失竊事件展開調查,調查期間,公署不會評論事件。

公署又表示,截至上周五,公署共收到2003宗相關投訴個案,當中絕大部分信件內容與早前有人發起的「一人一信」活動的信件範本內容完全相同,均為表達對個人資料可能洩漏的憂慮,未有實質證據顯示其個人資料外洩,部分人亦沒有提供姓名或聯絡方法,令公署無法跟進。公署強調,一直與選舉事務處和保安專家聯絡,正待選舉事務處提供進一步資料。

選舉事務處兩部存有逾370萬名選民的手提電腦在亞洲博覽會失竊。(資料圖片)

個人私隱專員公署早前已就事件展開循規審查,並已要求選舉事務處提供進一步資料,包括解釋為何全體選民的資料需要於後備場地備存、當時所採取的實體及技術保安措施等。

選舉處員工未有把電腦存上鎖櫃​ 提改善措施

另外,據選舉事務處提交予立法會的文件顯示,處方3月24日將2部載帶選民資料的手提電腦放於亞博館的上鎖房間後離開,未有存於上鎖櫃內,3日後清場時發現遺失電腦。兩部遺失的電腦之中,一部載有全港378萬名選民資料,包括姓名、地址、身份證號碼、選區和界別5項資料,另一部則載有特首選委的姓名。處方於文件中表示,日後特首選舉時使用的電腦,應只儲存選委資料,而後備場地的保安安排應由主管級職員審批,並應向前線員工提供充足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