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中心經理拍枱逼客買會籍 認威嚇營銷還柙 官:完全不能接受
旺角健身中心FAC的經理,拍檯大罵一名年約20歲的女學生,逼令女生買下1988元的會籍。男經理今在西九龍法院的承認威嚇營銷罪。裁判官狠批說:「呢啲銷售手法完全不能接受。」即把經理還柙至4月25日判刑。
另一名健身顧問,則被指向女顧客訛稱會籍免費,他否認虛假商品說明罪,案件押後至7月3日審。
被告林學文,30歲,報稱健身中心經理;承認作出威嚇性營銷罪,指他於去年3月19日,在旺角FAC健身中心施以騷擾、威迫等不當銷售手段,令一名女顧客購買為期3個月,價值1988元的會籍。
控方案情指,女事主是一名年約20歲的學生,案發當日光顧健身中心時,有男店員向她遊說,只要她購買880元的健身會籍,就會送贈品,女事主拒絕並稱要「問咗父母先」。
女生登記會籍即被碌卡逾萬元
店員進一步遊說,稱可以為她安排免費的會籍體驗,更說:「唔會即時收錢。」女事主信以為真,交出身份證和信用卡登記。男店員用她的信用卡「碌卡」10674元,要她簽單買下24個月會籍,女事主拒絕簽單,與店員爭執。
經理林學文介入調停,女事主強調男店員說是免費會籍她才登記參加,自稱已錄音,可以報警處理。林即喝斥她說:「你做咩報警?宜家未幫緊你囉!」又命令她刪掉錄音,女事主怯於他的威嚇,將錄音刪除,離開經理房時大叫:「俾人呃!學生都呃!」
被告指事主「有少少情緒」
女事主後要求取消交易,但遭健身中心拒絕,林便建議她簽較便宜的短約,最終簽下1988元的3個月會籍。
林求情時反指女事主案發時「有少少情緒」,為免影響其他客人,他才提供短期會籍給女事主,雖用了錯誤方法,但只是想解決問題,沒有直接參與營銷。
官批評這銷售手法不能接受
裁判官批評林用力拍檯質問女事主為何報警,女事主迫於無奈,為減少損失才簽下會籍,「銷售手法完全不能接受」,案情嚴重,下令將林還柙至4月25日判刑,索取背景和社會服務令報告。
另一被告案7月審
案中另一被告張志豪,35歲,報稱健身顧問,被控一項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罪,指張於去年3月19日,在同一健身中心內,向客戶訛稱健身會籍是免費的。張否認控罪,排期於7月3日受審。
案件編號:WKCC1294/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