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畢業禮變百人示威 無業男稱想獲同輩認同參與 認集結罪候懲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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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的中文大學畢業禮,有逾百名示威者進入中大校園發起遊行,並拉起橫額及高叫政治口號。一名並非中大學生的青年亦參與其中,他今(2日)在區域法院承認非法集結罪,其律師求情時稱,青年當天是陪朋友前往,他本身有學習障礙,讀書時曾受到欺凌,常渴望得到同輩認同,故才犯上本案。法官將案押後至11月16日以待被告的相關報告及進一步求情,並會在11月23日判刑被告期間須繼續還柙。

被告唐綽謙(20歲,無業),承認於2020年11月19日,在香港中文大學,連同其他身份不詳人士集結在一起,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作出帶有威嚇性、侮辱性或挑撥性的行為,意圖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如此集結的人會破壞社會安寧,或害怕他們會藉以上行為激使其他人破壞社會安寧。

2020年11月19日的中大畢業禮,有網民號召在校園內示威,並有逾百人響應。(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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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行人士曾叫12港人的名字

案情指,有人在通訊程式Telegram 呼籲,於中大網上畢業禮當天,在中大校園進行示威,屬校外人士的被告唐綽謙,與友人於早上10時許登記入校,並與約100名蒙面人士在休憩用地集結示威,唐加入遊行示威隊伍,於下午1時許手持印有內地被捕的12名港人名字的紙張,其他示威者則多次叫喊十二港人的名字及「釋放十二毋志義士」等口號。

被告曾叫喊香港獨立

唐後來又以他人交予他的揚聲器叫喊「香港獨立」,示威者則高呼「唯一出路」和應。唐與其他示威者相靠而站,一起手持「這一場革命最終無人取勝 但請你留低一起做見證」橫額,在示威者前方帶領示威者繼續示威遊行。

警誡下稱跟著同行者一齊嗌

示威者其後先後到達百萬大道,部份身穿畢業袍、戴着「V煞面具」的示威者一字排開,手持中橫額,唐加入並站在第二行,手特另一横額。示威者之後繼續遊行,最終於下午2時散去。被告同年12月7日被捕,他警誡下稱:「我聽到有人帶頭嗌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所以我跟住一齊嗌埋一份。」並稱當日出現在中大只是為了陪同案被告,不知道示威遊行目的。

求情稱想獲同輩認同

辯方求情指,被告案發時僅18歲,心智不成熟,年幼時已患語言發展遲緩、學習障礙,更曾經歷過校園欺凌,2019年確診創傷壓力後遺症。被告渴望得到同輩認同,2019至2020年間更是其最迷惘的時候,誤以為可藉此獲得認同而犯案,但強調本案集結規模不大,對市民大眾影響算小,亦不涉及暴力。

案件編號:DCCC 353/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