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萬張被取消免針紙仍有效 11%人打針 800人9.27後再獲發
政府昨日(26日)公布,醫務衞生局局長根據經修訂後的《預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證)規例》(第599L章)第17B(1)條,分別宣告7名早前涉濫發免針紙被捕的醫生,所發出的全部合共2萬張免針紙於11月9日失效。屆時該相關免針紙將不能再用以符合「疫苗通行證」規定。
醫務衞生局副局長李夏茵今日(27日)在疫情記者會上表示,有醫生一天內發出數百張免針紙,「有啲難理解,點解咁短時間之內可以做到詳細身體檢查,或者臨床評估而發到免針紙。」當中亦涉及不在港的醫生。她引述法庭判詞提到,法例599L中沒有條文賦予政府令免針紙失效,但如果條例有賦予權力,免除相關免針紙的決定相對合理。她指,目前1.9萬張相關被廢除的免針紙仍然有效,其中有11%涉事市民已打第一針;另有800名市民已在9月27日後取得全新及有效的免針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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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夏茵表示,高等法院於10月21日已有判詞,當中提及599L條文沒有授權政府不接納任何人的免針紙,以作為疫苗通行證之用。兩日前政府已決定不上訴。政府參考法律意見後,認為防疫工作有急切性,相比上訴需要的時間及公共資源,相信直接修例會更合符港人利益,所以才會刊憲。昨日相關條例已正式生效。她呼籲受影響市民,應再做臨床評估,市民可前往醫管局門診或尋找家庭醫生協助。希望市民如適合打針,便盡早打針。
她表示,得知有些醫生一日內發出數百張免針紙,「其實係道理上來講,亦都有啲難理解,點解咁短時間之內可以做到詳細身體檢查,或者臨床評估而發到免針紙。」當中更涉及不在港的醫生。599L法例中沒有條例賦予政府令免針紙失效的權力,但如果條例能夠賦予權力,免除免針紙決定則相對合理,相信在合理性上宣布免針紙失效可以理解。她強調,「呢個唔係未審先判」,新599L賦予局長有權力免除免針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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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約二萬張在11月9日失效的免針紙,李夏茵指出,目前1.9萬仍然有效,其中有11%涉事市民已打第一針;另有800名市民已在9月27日後已取得全新及有效的免針紙。
被問及599L法例中提及的過渡證明書。李夏茵表示,11月30日前必須接種三針,才能獲得疫苗通行證。但基於有市民未必於11月30日前已打三針,例如有些市民已打兩針,但因要做手術,醫生發出免針紙,做完手術醫生話可以打針,但未能在11月30日前完成接種第三針,所以局長可考慮相關情況,決定是否發出過渡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