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一地兩檢」方案 港府擬6月提立會 今屆立法下屆討論操作
撰文:黃雅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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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將於明年第三季通車,惟「一地兩檢」的具體方案至今仍未公布,有報道今(6日)引述消息指,中港兩地政府計劃在6月前完成蹉商並會提交立法會審議,港府亦會分兩階段進行立法;今屆政府先「原則性」通過「一地兩檢」的方向,但具體執行細節,以及技術問題的條例草案立法工作,則需要待下一屆政府處理。
《星島日報》今於報章引述各方消息指,「一地兩檢」方案預計需要先由兩地政府達成協議,再提交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決定,及後始會於本港立法落實。報道稱,政府打算分兩階段處理本地立法問題,在公布「一地兩檢」方案後,政府會在6月向立法會提交相關的決議案,冀先就「一地兩檢」的大方向取得立法會的同意,以望於本屆政府任期內通過。
內地當局傾向「深圳灣」模式
而待立法會通過決議案後,政府就會再向立法會提交相關的條例草案,以處理實施「一地兩檢」的執行細節和技術問題,包括不同執法權的界定,但消息指預料難以趕及在本屆政府任期內完成,相信要交由下一屆政府負責。
報道又提到,兩地政府目前仍繼續商討「一地兩檢」方案的各項細節,有指中方希望能在高鐵採取「深圳灣」模式,亦即是於高鐵的西九龍總站內劃出部分位置,及在高鐵車廂內實施內地管轄權,同時內地執法人員除了可以處理出入境、清關和檢疫外,還可以有拘捕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