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聯建議成立「贍養費管理局」 協助追討及懲罰欠款者

撰文:黎梓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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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底,離婚或分居單親住戶的貧窮率高達35.6%(20,100住戶),遠高於香港整體的14.3%。前配偶拖欠贍養費,是離婚或分居人士經常面對的一大難題。社聯建議政府成立「贍養費管理局」,負責協助收取、追討及發放贍養費,並且賦予懲罰拖欠者的權力。

社聯建議當局成立「贍養費管理局」。(黎梓緯攝)

據政府統計處估算,去年未能按時收取贍養費的個案達13,900宗,佔領取贍養費總數約40%,要追討也只能靠事主自行入稟。一旦申領綜援的單親家庭被拖欠贍養費,事主更要經過多項繁複程序,社署才會停止從綜援金扣減贍養費。

浸會大學社會工作系副教授洪雪蓮指出,由於社署將贍養費視為收入,在計算綜援可領取的金額時,會從中扣除贍養費的金額。一旦被拖欠贍養費,事主需要自行到法庭追討,而要停止從綜援金扣除贍養費大約需時一個月到半年不等,其間不只令事主陷入經濟困經,精神亦被嚴重折磨。

社聯業務總監黃健偉認為,拖欠贍養費對單親家庭的影響極大,建議當局參考外國經驗,成立「贍養費管理局」,負責協助收取、追討及發放贍養費,並且賦予懲罰拖欠者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