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住宿照顧檢討|31項建議定案倡提高人手 社署一年突擊查六次

撰文:石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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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港現僅有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 及保良局嬰兒組兩間非政府機構設有為3歲以下幼兒服務留宿幼兒中心,但兩者先後爆出留宿幼童疑受虐或遭不恰當對待醜聞。社會福利署在童樂居虐兒案後成立兒童住宿照顧及相關服務檢討委員會,今日(29日)公布第一階段檢討報告。

檢討委員會提出31項建議,包括倡議社署督導組至少每 12個到留宿幼兒中心突擊巡查六次,並建議留宿幼兒中心幼兒工作員人手比例由目前1比6.2增加至1比4.5,同時增加宿舍社工及心理學家。

社署表示,政府會跟進第一階段檢討報告建議,而委員會已展開第二階段有關其他兒童住宿照顧服務的檢討工作,包括兒童院、男女童院和男女童宿舍,以及非院舍服務包括寄養服務、兒童之家和輕度弱智兒童之家,目標是在明年三月完成。

保良局嬰兒組出現虐兒事件。(資料圖片)

▼保護兒童會「童樂居」發生員工涉虐兒醜聞▼

社署指,委員會分兩階段開展兒童住宿照顧及相關服務的檢討工作,當中第一階段就留宿幼兒中心及設有住宿服務的特殊幼兒中心的檢討已完成。委員會就服務規管及監察、服務質素,以及服務規劃三大範疇,提出合共31項改善建議。

成立太平紳士及獨立人士組成的服務質素小組進行突擊巡查

報告建議加強巡查力度,包括成立由太平紳士及不同專業界別等獨立社會人士組成的服務質素小組進行突擊巡查,同時在社署幼兒中心督導組加入有執法及醫護經驗的人員,並在閉路電視系統引入新科技,以便迅速辨識員工不當行為。以風險為本加強突擊巡查,並增加在不同時段的巡查頻次等。

社會福利署。(資料圖片)

提高留宿幼兒中心幼兒工作員人手比例至1比4.5

服務質素方面,報告建議提高留宿幼兒中心的幼兒工作員的人手比例,報告指,現時留宿 幼兒中心的幼兒工作員人手比例為1比6.2,但考慮到留宿幼兒中心全天候運作模式及服務特殊性,故建議參考住宿特殊幼兒中心的幼兒工作員人手比例、即1比4.5。

引入院長登記制 入職前必須完成保護兒童培訓課程

另外,報告建議引入跨專業支援;加強員工培訓;引入院長登記制度、制訂院長入職前必須完成保護兒童的培訓課程及其後持續專業進修的要求、確立院長須承擔舉報懷疑虐兒個案的責任等。

加強招募及支援寄養家長

在服務規劃方面,報告建議除了繼續增加更多兒童住宿照顧服務處所外,政府亦應加強招募及支援寄養家長以提供更多家庭式的照顧服務。

第二階段檢討目標明年三月完成 涉兒童院、男女童院

社署發言人表示,政府會跟進第一階段檢討報告內的建議。委員會已隨即展開第二階段有關其他兒童住宿照顧服務的檢討工作,即兒童院、男/女童院和男/女童宿舍,以及非院舍服務包括寄養服務、兒童之家和輕度弱智兒童之家,目標是在二○二三年三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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