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警會|多三宗涉反修例投訴屬實 警鏡頭前展示記者身份證遭警告
2019年反修例事件爆發連串示威活動,監警會今日(20日)召開例行會議,指投訴警察課至今有618宗涉手修例的須匯報投訴,並公布多3宗新增被列作指控屬實的涉反修例投訴案,分別涉濫用職權、行為不當及疏忽職守,涉事警員被口頭警告或口頭訓籲,現時總共有35宗被證屬實或部份屬實。
其中一宗涉2020年初,一名記者在金鐘採訪時被警員搜身,一名警員刻意將持記者身份證遮擋手機拍攝,被證實行為不當,已作警告,但不須紀錄在其分區檔案中。
投訴警察課接618宗涉反修例須匯報投訴 27宗證明屬實
監警會指出,涉及反修例投訴個案,截止今年8月31日,投訴警察課有618宗須匯報投訴,涉及 1110指控,當中348宗約三成為嚴重,包括濫用職權175宗,毆打141宗。監警會通過了566宗,全面調查有187宗,涉及292個指控。獲證明屬實個案有27宗,未經舉報但證明屬實有7宗,另有1宗未來充份證明屬實。當中有3宗新增個案,涉及4項指控。
新增3宗列作實屬的投訴個案,涉及4項指控情況如下:
個案一:
2019年9月,投訴人被警方以涉參與暴動拘捕,警方在其身上搜出伸縮警棍、裝備及車匙,遂將投訴人押回警署調查。期間,一名高級警員指示下屬用投訴人的車匙找其座駕,並將車駛回警署搜查,惟過程期間未有在投訴人目睹下進行,故其濫用職權投訴屬實。
處分:一名警署警長被口頭警告,毋須在其分區檔案中紀錄
個案二:
2020年年初,一名記者在金鐘採訪時遇到警方搜身,期間一名前線警員將記者的身份證放在其手機鏡頭前,以遮檔拍攝,該名前線警員行為不當被證屬實;記者事後退到其他地方,拍攝一名女子被截查時的情況,一名警長上前勸籲該名記者停止拍攝,該名記者拒絕配合,警長要求記者出示身份證,又將該名記者的手機按下,投訴警察課調查後認為其行為不當屬實。
翻查資料,2020年1月19日,《立場新聞》一名記者在金鐘採訪期間被警員截查,當時有警員將該名記者的身份證,置於鏡頭遮擋鏡頭長達一分鐘,涉洩露記者個人私隱,警方當時解釋「唔知佢係記者」。
處分:前線警員被警告,但毋須記入分區檔案中;警長則被口頭訓諭
個案三:
2019年年底,一名記者在旺角始創中心外採訪,拍攝示威者被捕情況,有警員要求該名記者退後,因當時情況較緊張。記者拍攝時發現有數名警員膊頭無展示其警員編號,作出投訴,投訴警察課及監管會經查證後,認為投訴屬實,涉疏忽職守。
處分:該隊警員被口頭訓諭
監警會透露,涉反修例案的投訴中,至今有14名警遭訓諭,1人口頭警告;9名沙展被口頭訓諭;6名警署警長被口頭訓諭,1人口頭警告;3名高級幫辦及3隊人被口頭訓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