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兒|勞福局長孫玉菡:強制舉報唔好等 機構阻止舉報或需負刑責

撰文:江麗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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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歲男童疑被母親虐待致死,虐兒問題再次引起社會關注。勞工及福利局今日(6日)就強制舉報虐兒機制舉行首場社福界諮詢會,由局長孫玉菡親自主持,他其後在香港電台節目表明,今次立法精神在於講個人責任,認為專業人士經培訓後,遇到嚴重個案便要第一時間舉報,「唔好等,你又等另一個人報,細路咪得唔到最及時嘅保護。」

孫玉菡又提到,將採用「合理時間」內舉報這個原則性,如機構或僱主阻止員工舉報,也有可能要負刑責,預料本港強制舉報虐兒機制實施後,虐兒個案會有升幅。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中)於9月6日親自主持首場有關強制舉報虐兒機制的社會福利界諮詢會。(勞工及福利局Facebook)

預計一兩個月內完成三個專業界別諮詢

孫玉菡傍晚在港台節目《自由風自由PHONE》指,諮詢會上社福界反應正面,很支持今次立法工作,會上主要是討論機制細節,包括具體在甚麼情況下要舉報、前線同主管之間的配合、資源配合是否到位等。他預計社福界、教育界及醫護界的諮詢會在一兩個月內完成,以便趕在年底到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匯報結果,並在2023年上半年向立法會提交相關草案。

孫玉菡:專業人士經過培訓 有懷疑便要舉報

有議員指機制現時針對個別前線人員,若無及時舉報,他們要負上個人法律責任。孫玉菡直認今次的立法精神確實是在於個人責任,認為專業人士經過培訓,一旦有懷疑、覺得情況嚴重,第一時時間便要舉報,不要因為想與其他人或機構商議而拖延舉報。

唔好等,你又等另一個人報,細路咪得唔到最及時嘅保護。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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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合理時間」內舉報

孫玉菡又提到,採用「合理時間」內舉報這個原則性講法,是因為很難就舉報時間劃線,一些危急個案也難以等待一兩星期,認為專業人士是否舉報是在於個人決定,「打一個電話畀警方同社署,再填書面報告,就完成責任。」他續補充,如機構或僱主阻止員工舉報,也有可能要負刑責。

三級舉報機制如「紅黃綠燈」 黃綠級也鼓勵舉報

孫玉菡表示,現時建議的舉報分三層,有如「紅黃綠燈」,如已知道兒童受到嚴重傷害、或有迫切危機,即屬第一級「紅燈」,要即時舉報,不舉報會犯法,而第二、三級的個案有如「黃燈、及偏綠的燈」,即使未到最嚴重或有危機,專業人士如有擔憂,也可以舉報。他形容三層舉報是整全機制,有助編織更大的安全網保護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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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機制實施後個案會有上升 業界憂資源不足

孫玉菡指根據其他地方經驗,強制舉報虐兒機制實施後,呈報的虐兒個案會有明顯升幅,當局也預料本港會有同樣情況,但暫時難以預計屆時的上升幅度。

業界在會上也有反映資源及配套問題,孫玉菡表明當局知道要做好配套,所以在草擬法案的同時,今年底便會推出首個培訓單元,為相關的專業人士提供支援;未來也會有詳盡指引,羅列具體例子,「等佢地容易跟從」。至於其他承接的資源及服務,如增加緊急安置服務名額,業界均有提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