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鄰家狗朱古力咬死其雞 退休漢把狗打至牙脫 官稱囚6周算寬大
退休救生員疑鄰居家狗咬死其雞,對質時曾說:「我嘅雞死,你隻狗唔使死呀?」涉在雞籠內以棍擊打一隻名為「朱古力」的狗,令牠口腔嚴重受傷,數夥牙齒脫落。救生員經審訊後被裁定虐畜罪成,被判監6星期。他卻稱是否有打中狗也存疑,且裁判官未有考慮他有良好品格等因素便判他入獄,認為量刑過重,提出上訴。高院法官張慧玲今(2日)下判辭指,指退休漢明顯是為報復打狗,片段亦見他用長棍打狗的動作,狗隻所受傷害十分嚴重,判囚6星期已是寛大處理,駁回上訴。
上訴人陳觀興(案發時69歲),被裁定一項虐畜罪成,指他於2019年11月9日,在屯門掃管笏村1區177號,殘酷用一枝棍毆打一隻狗,導致該動物受到不必要的痛苦。
陳所言已顯示其意圖
陳在上訴時指出,原審裁判官裁決描述陳是瞄準「朱古力」的頭部「打去」,惟裁判官不肯定陳當時有否用棍觸碰到狗,陳有否用棍打中該狗亦存疑。惟張官認為,證據顯示陳與狗主人對質時曾說:「我嘅雞死,你隻狗唔使死呀?」已明顯見其意圖。涉案片段亦顯示陳有用長棍打狗的動作,這必會令狗隻受傷流血,甚至牙齒脫落 。張官在重新審視所有證據後,認為陳確有打狗,更是殘酷地打,定罪並無不穩妥之處。
指原審官判刑未提其貢獻
判刑方面,陳認為即時監禁明顯過重,因他當時的動機並不是為了虐狗;該狗受襲只有短短數秒,加上陳曾任村理事,又曾做過在海救過女孩等救急扶危的事情,沒有犯罪紀錄,但原審官判刑時沒有提及陳這些貢獻,只錯誤地裁定狗隻所有傷勢均是陳造成;且略陳是沒有預謀犯案等。
行為純為洩憤報復
惟張官認為,狗隻案發時並無任何襲擊的舉動,陳卻在經考慮或思量後,並與狗主口角後,才撿起長棍入雞籠打狗,此舉可說是「預謀」。再者,即使該狗曾咬死雞隻,陳對狗隻的傷害十分嚴重,他行為純粹為洩憤報復,觀看案件的照片,可見「朱古力」有多隻牙齒被打至脫落,認為本案情況嚴重,監禁是無可避免,張官認為恰當的量刑起點是8個星期監禁,救生員被判囚6個星期已屬寬大處理。
案件編號:HCMA 173/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