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寶小館批食環署搬龍門 棄上訴周五熄燈 署方:之後營業會檢控
屹立北角渣華道街市約30年的東寶小館,昨日(8月31日)傳出結業消息,被食環署指違反租約條款。東寶負責人之一,人稱「露比」的餐廳經理張醒超今日(9月1日)接受《香港01》訪問,坦言周五(2日)便是最後營業日,批評食環署不斷「搬龍門」,認為由於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曾於該店違反「限聚令」,因而被針對。他直言:「一陣間又話你分租,一陣又話持牌人唔喺度…無所不用其極,我哋投降啦」。
雖然食環署指可以上訴,但露比坦言:「上(訴)嚟做乜啫,輸緊嘅,官字兩個口,你打(官司)嚟做乜啫,嘥律師費!」他表示,署方職員不時致電其妻子,其妻因而患上抑鬱症,每逢接到電話便手震、心跳加速,不希望再就租約糾纏,讓妻子休息。
訪問期間署方職員曾致電露比:「聽日就係最後一日,咁(九月)三日就唔可以再經營喇,如果我哋發覺你有經營呢,咁我哋都會提出檢控。」
過往東寶小館都只經營晚市,5時半後才營業,但受疫情影響,現時約下午2時便提早開門。露比今午在店舖內受訪,他表示,曾因行賄非洲政要而於美國身陷囹圄的何志平,於去年4月到東寶用餐,但涉嫌違反當時四人一枱的「限聚令」,一共九人坐在同一張無間隔的圓桌,事件更被傳媒發現。
他續指,事件發生後,食環署要求店舖「交人」,但他們根本並不認識何志平等人,懷疑事件令署方感到「無面」,因而被針對。
稱曾收署方「口頭指示」停業14日 交涉後卻指口頭要求不作準可復業
露比憶述,之後到母親節前夕,署方引用一段網上影片,指店內有過百人跳舞,違反防疫條例,口頭要求停業14日。他質疑網上影片不能作準,而且片段未能顯示日期,於是尋求律師意見上訴,但與署方交涉時,對方竟指口頭要求並不作準,可以隨時復業,惟當時已停市七日,更錯過母親節。
結業起因食店涉四個攤檔位 曾由不同人承租
食環署周三回覆事件時指,東寶四個攤檔的四位承租人,並非以獨資經營者身分經營攤檔,故此向承租人發出「擬終止租約通知書」。雖然承租人曾就曾此提出申述,但經審視後,認為仍有充分證據顯示,承租人違反該租約條款,遂於8月26日發出「終止租約通知書」,終止與其簽訂的租約及收回有關街市攤檔。署方今日進一步指,東寶承租人長時間不在攤檔,甚至長期身處海外,涉嫌違規分租;但承租人如需時安排將設備遷離攤檔,會酌情處理。
露比表示,東寶最初並非四個舖位,最初的舖位屬於其大姨(即妻子的姊姊),其餘的則是其外父過往於糖水街經營粥店時的鄰里。隨着各持牌人老去,其妻成為首店的助手,露比亦連同友人經營其他店舖。他續指,最初以一間公司經營東寶,但被食環署控訴後,今年已分拆為四間公司管理,以符合規例。然而,此舉並未滿足食環署要求,對方要求出示2022年前的相關文件。露比批評,署方明知2022年才分拆公司,卻要出示2021年的相關文件,屬強人所難。
露比亦指,署方曾控訴持牌人並不在店舖,但他強調,經署方認證的助手,一直都在店內。他認為,這屬於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估計全港九成街市,持牌人都並不在店內。
翻查立法會文件,政府曾指現行政策列明如果租戶連續超過6個月不在場,便需作出合理解釋;否則會向他發出警告信,可能導致終止租約。
問到東寶的持牌人身份,露比未有詳談,但指全數都年紀老邁,早已退休,「唔通仲叫佢哋沖奶茶」。他直言:「其實我哋都唔知佢(食環署)想點,開頭話分租,後期話持牌人不在,又話夥計做錯事。」
至於會否再上訴,他表示妻子不時接到署方電話,現時有抑鬱症,需要向精神科醫生求診,每次接到電話都會手震及心跳加速。為免再與署方糾纏影響妻子,而且認為勝算不大,決定放棄上訴:「上(訴)嚟做乜啫,輸緊嘅,官字兩個口,你打(官司)嚟做乜啫,嘥律師費!」
▼8月31日 北角東寶小館擬9月2日結業▼
事實上,訪問期間,食環署職員亦兩度致電露比,第一次露比並無接聽,第二次職員則明確說:「聽日(9月2日)就係最後一日(營業),咁三日(9月3日)就唔可以再經營架啦,如果我哋發覺你有經營呢,我哋都會提出檢控。」
露比直指食環署不近人情,鄰近店舖同樣遇上相同問題而被終止合約,獲得30日清理還完店舖交還;但東寶只獲得7日,他估計至少須三周時間清理。他又笑稱,估計東寶結業後,街市人流將「清零」,「我好期望架,我閂咗門後呢個街市會點樣,清零啊真係,夜晚黑呢度無人架啦。」
▼8月31日 北角東寶小館擬9月2日結業▼
談到未來,露比表示,會先休息及安撫妻子,以免她再受壓,而且即使再開舖亦不會選擇街市及北角。他表示明晚已預約爆滿,認為天下無不散之筵席,感謝食客多年的包容,共同經歷過不少快樂回憶,「Happy Together,Dancing Together,呢個memory一定記喺腦入面,我真心多謝,我哋有緣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