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短訊稱下體照可獲禮品誘騙男童 23歲男學生認非禮恐嚇等罪候懲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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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歲男學生,在青年中心結識14歲男童後,告向對方發匿名短訊,誘稱傳下體照可獲線上遊戲禮品,男童跟從指示上傳照片,不但收不到禮品,更被威脅傳上更多下體照。男學生之後又帶另一在青年中心認識的13歲男童到網吧狎玩男童,男童向教會投訴後報警,兩事同被揭法。男生今(29日)在區域法院認罪,案件押後至4月19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心理報告,及事主的創傷及心理報告,期間須還押。

被告沈銳汶承認承認7項非禮、製作及管有兒童色情物品及刑事恐嚇等7項罪名。(資料圖片)

被告沈銳汶(23歲),案發時在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HKU Space)就讀,過往並無犯罪記錄,他承認7項非禮、製作及管有兒童色情物品及刑事恐嚇等罪,另有一項非禮罪則保留法庭存檔。

案情指,被告在港島東區一青年中心認識兩名分別為13及14歲的受害男童X及Y。去年1月,X向教會團契的組長投訴遭被告非禮及被拍裸照,組長遂為X報警。

男童X跟被告到網吧被非禮

X向警方表示,前年暑假與被告到網吧,X離開時,被告拖他入廁所,又強行脫去其褲及狎玩他的下體2分鐘,被告更對著X下體拍照。被告在杏花邨住所被捕,警方在他家搜出43張兒童色情物品,包括14張X的下體照。被告警誡下稱,被告承認貪玩而摸X下體,又稱X玩電腦遊戲輸了,故答應讓被告撫摸下體。

被告用男童Y下體照作進一步威脅

警方調查時又發現,被告亦有非禮另一名同樣在該青年中心認識的14歲男童Y。Y前年11月底,收到的名匿名whatsapp訊息要求他發送其私處的照片,如Y答應便可獲得網上電腦遊戲上的點數作獎品,Y照做,但他不但收不到禮品,更被要求傳上更多下體照,否則會將他早前傳出的照片,將會被轉發他人,Y受驚下再發送8至9張下體照給被告。但被告仍不罷休,威嚇若Y不讓他摸,便會將Y的不雅照傳送給其他人。

案件編號:DCCC1089/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