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何俊仁今獲批保釋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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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支聯會副主席何俊仁被控《港區國安法》的「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早前向高等法院申請擔保外出,今(22日)法官陳仲衡准他以合共110萬元保釋金,批准他保釋。

被告何俊仁(70歲,律師),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

法官今批准何俊仁以70萬元現金保釋,另女兒和弟婦各提供20萬元現金人事擔保,其他保釋條件包括不可離港,需交出旅遊證件,遵守宵禁令,每天晚上12時至翌日早上7時留在報稱住所,一星期需到警署報到三次。

此外,何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作出,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和行為、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聯絡任何外國官員。

案件編號:HCCP 39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