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交出七警片段 律師:傳媒不能成為警方調查工具
傳媒向來有監察社會的功能,有其獨立性,不能成為警方調查案件的工具。
警方在七警涉嫌毆打曾健超,及曾涉嫌襲警的案中,罕有地在案件開審前數月,才向法庭申請迫令傳媒交出新聞材料作為案件的證據,且不止於交出影片,更要供出攝影師名單。
代表警方的副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更揚言,即使法庭拒絕頒命令,他們仍可以發傳票傳召證人。惟各傳媒機構的律師均向法官力陳,這決定關乎新聞自由,着法官不能忽視新聞自由也是公眾利益裏重要的一環。
代表有線寬頻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指出,傳媒向來有監察社會的功能,有其獨立性,不能成為警方調查案件的工具,否則公眾便會失去對傳媒的信心。
他又稱,其實事件發生後,相關新聞片段廣泛流傳,後來曾健超投訴有警員對他施襲。警方曾發信邀請有線電視協助,希望能提供與案有關的相關資料,當時有線沒有回覆,警方也沒有追問,與現在窮追猛打,迫令交出未經刪剪片段及攝影師名單的態度折然不同。他認為警方現在的申請,有損新聞自由,並不符合公眾利益。
這些新聞材料涉及新聞自由,而新聞自由是必須受到保護。
記者需要冒生命危險在前線工作,像近日旺角暴亂事件中,不單有無綫攝影記者遇襲,更有人網上揚言要襲擊無綫攝記,無綫有責任保護攝影記者的安全。
電訊盈科的資深大律師李定國則指出,這是一宗很不尋常的案件。警方手上已有證據提出檢控,然而案件開審在即,卻要求傳媒機構交出新聞材料,有些影片更是與事件無關。李定國稱,若法庭確實認為傳媒要交出原裝片段及攝影記者姓名,他們亦會合作。但他強調,這些新聞材料涉及新聞自由,而新聞自由是必須受到保護。
無綫電視的律師莫子應則稱,警方的申請會損害新聞人員的採訪自由,並會影響前線工作者的人身安全。他稱記者需要冒生命危險在前線工作,像近日旺角暴亂事件中,不單有無綫攝影記者遇襲,更有人網上揚言要襲擊無綫攝記,無綫有責任保護攝影記者的安全。
蘋果日報的律師亦指出,若法庭批准申請,會做成錯覺,令人以為傳媒是有必要協助警方調查。
公民黨成員曾健超被指於佔領運動期間,在龍和道花向11名警員淋撥液體,並抗拒4名制服他的警員而被控襲警及拒捕,案件已排期於今年4月在東區法院開審。他亦投訴於2014年10月15日遭七警在龍和道花槽毆打,七警涉嫌毆打曾的案件已定於今年6月在區域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