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香樓結業|約20員工被拖糧共約200萬 工會籲僱主簽無力償還書

撰文:石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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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老店中環蓮香樓不敵疫情,蓮香飲食集團昨(9日)宣布,特許經營加盟商蓮香樓及蓮香棧周一(8日)結業。協助蓮香樓受影響員工的飲食業職工總會今日(10日)指,昨日陪同約20名員工到勞工處求助,共涉被拖欠薪金、未放年假及法定假期及遣散費款項最少達150至200萬元。工會呼籲,若僱主無力償還有關款項,應現身簽署無力償還書,以讓員工可更快展開申請破欠基金程序,否則可能須數以月計才能獲得破欠墊支。

▼蓮香飲食集團8月9日宣布蓮香樓及蓮香棧8月8日結業▼

飲食業職工總會權益總幹事招冠聰今早在電台節目指,工會昨陪同約20名受影響員工到勞工處求助,他們被拖欠款項最少達150至200萬元。招指,受影響員工普遍年紀較大,部份在蓮香樓任職多年,但由於曾數次易手,故年資不長,而以被拖欠薪金計,最長個案約3至4個月。

招冠聰稱,暫時未能聯絡到酒樓東主,並呼籲東主若無法支付有關欠款,應現身簽署「無力償還書」,讓受影響員工可及早申請破欠基金:「如果唔係,呢啲情況申請破欠可能數以月計。」

▼8月9日受影響蓮香樓員工到勞工處求助▼

勞工處昨指,關注有關事件,並已接獲部分員工求助。處方呼籲其他受影響員工應盡快前往就近的勞資關係科分區辦事處尋求協助。

勞工處正聯繫僱主,並會敦促僱主須按照《僱傭條例》及僱傭合約的條款支付僱員欠薪及其他解僱補償,妥善處理有關事宜。如發現有涉嫌違法的情況,勞工處會進行刑事調查,並考慮提出檢控。

如遇到僱主破產或公司清盤未能償還欠薪或其他僱傭款項,勞工處會幫助僱員向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申請特惠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