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在村屋浴室外偷拍 文員稱「想睇下影到啲咩」 認遊蕩候判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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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物流公司男文員聲稱因其妻流產後患上精神病,他飽受壓力,凌晨下班途經烏溪沙村村屋,忽發其想,用手機鏡頭對着一村屋浴室的抽氣扇,當時女戶主在浴室,碰巧戶主又從閉路電視見到文員在屋外行為可疑報警,文員被捕後稱:「試下影相,睇下影到啲咩。」文員今(23日)於沙田法院承認遊蕩導致他人擔心罪。案件押後至4月13日判刑,以等候心理、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獲准保釋。

被告黃競鋒在沙田法院承認遊蕩罪候判。(資料圖片)

被告黃競鋒(32歲)今否認不誠實使用電腦罪,但承認遊蕩導致他人擔心的交替控罪。控罪指,他去年12月21日凌晨約一時,在馬鞍山烏溪沙村某村屋外遊蕩。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已婚,並育有一女,案發時,被告太太流產,受很大打擊,其妻更患上精神病,需留家休養,被告對此亦感很大壓力及沮喪,不能集中精神。被告自知行為愚蠢及魯莽,事後感後悔,保證不會重犯,事件亦未有令事主受巨大驚嚇,但承認他是有意識犯案。

要照顧妻子感很大壓力

辯方續指,被告不認識事主,不是鎖定目標而犯案,並感對不起事主及家人,而他亦需要照顧妻子及女兒,學歷不高,沒有一技之長的被告已因此事而影響前途,而有案底後,恐怕更難找到同類工作,故請求裁判官考慮判處罰款或緩刑。

案情指,被告於去年12月21日凌晨約一時,下班途經烏溪沙村村屋外,用手機鏡頭對近村屋浴室的抽氣扇,當時正有女子在浴室準備洗澡。村屋戶主從閉路電視看到男文員在屋外遊蕩約半分鐘,不時放大手提屏幕,並將手機放近抽氣扇,於是報警。警誡下男文員僅稱「試下影相,睇下影到啲咩」,而警方在其手機內找不到女子相片。

案件編號:STCC34/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