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量師學會倡降低強拍門檻 只需集齊66% 容許小業主3個月內交吉
特首林鄭月娥在任最後一份《施政報告》提出降低強拍門檻,測量師學會今日(22日)發表研究報告指,大部份業主在反對強拍時,純粹因為估價而反對,故認為大部份業主均贊成重建,故建議將「三無大廈」和樓齡60年或以上的大廈強拍門檻,由現時80%降低至66%,並應修例將逆權侵佔人士和小業主的交吉期,分別定於強拍後半年和三個月,並將失蹤業主的不分割份數計算在內,以減少業主下落不明造成的影響。
測量師學會就降低強拍門檻建議成立的工作小組,檢視土地審裁處過往案例,研究發現大部份業主都能在同區找到相近大小及居住環境更佳的替代單位,若地盤的重建價值無明顯高於其現有價值,業主在同區找到更好替代單位的選擇會較少。
另外,土審處裁定的拍賣底價方面,研究顯示裁定的分攤拍賣底價並不一定高於申請人向小業主提出的最終收購價,部份個案的差別達到約20%,惟過去兩年的案例顯示,多達54%個案均能達成和解,而在41個反對強拍的個案中,68%純粹因為估價而反對強拍,認為大部份業主均認同重建建議。
測量師學會基於研究結果提出六大建議,包括將「三無大廈」或樓齡達60年或以上的大廈強拍門檻由現時80%降低至66%、並由共用樓梯改為審視大廈公契或建築圖則,來斷定各建築物是否屬於同一個建築,而納入同一個強拍計劃。
倡修例要求逆權侵佔者拍賣土地半年內交出佔用空間
另外,學會又建議政府修例,要求所有逆權侵佔人士或任何聲稱擁有逆權侵佔權的人士,須根據售賣令在土地拍賣後,或買方成為業主後半年內,交出其佔用物業的空置佔有權,而小業主則可有3個月時間交出佔有權,以讓小業主有更多時間和現金流重置物業。至於處理「失蹤業主」問題上,學會建議在計算強拍門檻時,將有關業主的不分割份數計算在內,以減少少因業主下落不明所造成的影響。
學會亦建議設立上訴機制,允許以估價為由提出上訴,並增加土審處裁判官,以加快審批強拍申請,並應設立機制,資助小業主主向有關專業人士尋求專業意見,以及修改法律援助的申資格,將被強拍的物業從資產審查表列剔除,讓小業主早日取得專業意見及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