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訛稱生日向5女騙財物 爭議事主非因其謊言送禮 求翻案被斥
兩名男子以交友程式「SweetRing」,分別認識5名女子,然後以同樣手法,向各女子訛稱生日並送上小禮物,之後反要女子買西裝、Apple Watch及送現金等回禮。兩男早前分別被裁定欺詐罪成,判囚8及9星期。他們今(8日)聘用同一律師,在高等法院提出上訴,爭議事主是否因其「生日謊言」而送禮物。法官陳慶偉斥上訴人攻於心計,先向事主送禮,若對方拒絕回禮便感為難,形容屬精心安排和處心積累的交友騙案,駁回二人上訴,更直言兩人的判刑未具任何阻嚇性,又指兩男「好彩」,若他們有就判刑上訴必會加刑。
官曾質疑兩上訴人互相認識
兩名上訴人:黃琪昌和周浩榆(同為29歲),黃被裁定2項欺詐和1項企圖欺詐罪成,被判監禁9星期;周被裁定三項欺詐罪成,被判監禁8星期。兩人同獲保釋等候上訴結果,今被駁回上訴後,即時收監。
兩人犯案時間接近,手法相同,上訴理由相約,更聘用同一律師,陳官曾懷疑兩男是否早已認識,控方卻稱沒有證據顯示二人相識。
自稱生日向事主送禮再要求回禮
黃琪昌於12月6日生日,但他在2018年的5月13和16日與兩名新相識,分別姓杜和姓邱的女事主見面,並稱見面當日是他的生日,黃並把一條他聲稱值2萬元的手鏈,和一條聲稱得師父加持過的水晶蜜蠟手鏈,分別送予杜和邱,然後反過來要女方買禮物給他,結果他與杜見面那天,杜送了他價值2800元的H&M西裝褸;與邱見面那天,邱則給了他現金2500元,和送了他一隻親手製作的毛公仔,並向他說了一聲:「生日快樂。」
要事主買西裝Apple Watch
周浩榆則於11月8 日生日,他於2018年同年3月12日、4月25日和5月15日,與另3名女事主見過面,她們分別姓梁、姓汪及姓馮。周同樣在與各女事主稱見面當天他的生日,又向各事主送手鏈等禮物,梁則送了H&M西裝給周作生日禮物,汪和馮原本亦在H&M買衣物送周,後按周要求買下Apple Watch作禮物,並把已買的衣物拿回H&M退款。
一事主疑受騙後苦跟數小時追款
周與汪見面當天,在「互送禮物」後要求提早離開,汪懷疑是騙局,一直跟隨周3至4小時,要周出示身份證及還款。周最後退回1830元予汪,汪後覺累讓周離開。
事主互不認識不可能捏造證供
黃及周同樣爭議事主是否因他們所作的「生日謊言」而送贈禮物。陳官指,若非黃聲稱當天是他的生日,以及他不斷請求杜和邱送禮,兩女是不會買東西予他,且邱送他的羊毛公仔更指明是生日禮物;至於周案的3名女事主,本來互不認識,但她們受騙情況卻如此接近,認為3女不可能捏造證供來陷周於不義。
案件編號:HCMA524、55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