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綫前職員涉連登帖文著毀設施 官稱煽動破壞非開玩笑 裁3罪成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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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電視前技術員涉於2019年在連登討論區發布3個帖文,包括提及向港鐵閉路電視鏡頭噴漆、趁無線台慶直播時「火攻發射站」等,被控3項煽惑他人刑事毀壞罪。雖然被告辯稱涉案帳戶曾與數名追星朋友共用,但裁判官今日(2日)分析指,雙方應志同道合,互相聯絡及討論,但被告卻稱沒有對方的聯絡方法、不知對方的職業等,說法不合理,認為被告是發帖人,而帖文內容煽惑他人進行破壞,並非開玩笑,終裁定他罪成。案件押後至6月16日判刑,以便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
煽惑他人毀港鐵美心及發射站等
被告張健華(26歲)被控於2019年8月9日至11月19日,非法煽惑他人毀壞港鐵閉路電視、美心麵包店、商店、業務,及無綫電視的發射站。
審訊時指招證口供有警員編造
雖然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涉案帳號屬於他,帖文亦由他發出,但他在審訊時指招認供詞為警員編造。裁判官認為,被告就特別事項的供詞不可信,稱若被告原本要求修改口供內容,又見警員添加不正確內容,卻又簽署確認,可見警員必說了一些話說服被告簽署,但被告卻稱忘記之後警員說了甚麼,認為被告的說法矛盾,決定採納招認口供。
與追星朋友共用帳戶口卻不知對方資料
裁判官亦分析,被告在錄影會面聲稱,2015年因追星認識了數名朋友,一同参與了10多次追星活動,並與他們共用涉案帳戶,但卻不知該些朋友的聯絡方法、稱呼、職業等個人資料,說法並不合理,認為既然雙方志同道合,必會互相聯絡及討論。
對於被告辯稱曾叫連登管理員刪帖文,但對方卻未有刪除的說法,裁判官同認為非事實,他認為被告是發帖人,帖文內容煽惑他人對港鐵、美心及無綫電視進行破壞,並非只是開玩笑,裁定他所有控罪罪成。
案件編號:KTCC133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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