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民47人初選案|黃碧雲梁國雄等17被告案件 先交付高院處理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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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涉組織或參與民主派「35+」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今(1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作第6次提訊日,由《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主任裁判官處理,羅官今(1日)先將其中17名被告的案件交付高院處理,餘下30人的案件,則仍須在裁判法院處理司法程序。

17名交付高院處理的被告包括: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伍健偉、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 、林景楠、柯耀林、李予信 、余慧明。

17名先交付高院處理的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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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名續在裁判法院處理程序的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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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名被告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一同串謀,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而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手段,嚴重干擾、阻撓、破壞港府履行職能。被告宣揚、進行或參與謀劃在立法會取得大多數控制權,藉對港府提出的任何財政預算或公共開支,不論當中內容或內容的利弊如何,均不予區別拒絕通過,迫使特首解散立法會從而癱瘓政府運作,最終導致特首辭職。

被告為達致該謀劃,參選或不參與立法會選舉,及或煽動、促使、引致、誘使他人參選或不參選該選舉,並承諾當選後,故意或蓄意不履行立法會議員職務,即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

本案至今有12名被告可保釋,包括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呂智恆、林景楠、柯耀林、李予信、鄒家成、陳志全。

12名獲准保釋的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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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編號:WKCC813/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