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角車禍死因|律政司突求押後裁決以審視證供 官稱料與司機有關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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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尾有校巴在北角疑因未有拉好手掣,車身向前衝,終釀成五死慘劇。死因庭經過8日的研訊,原定今(18日)作出裁決。惟律政司突申請押後,以索取4名死因證人作供時的錄音及騰本,重新審視相關證據,查看有否其他跟進程序,各家屬並無反對,死因裁判官何俊堯將裁決押後至6月16日,並向家屬解釋,或與肇事司機有關。另據早前證人證供,肇事司機事發時並非在駕駛,事後僅被票控「沒有固定車輛制動器而離開車輛」被判罰款。

律政司看是有後續程序需處理

律政司代表在庭上表示,他們昨天已去信法庭,申請將死因裁決押後4個星期,並索取證人消防陳廣興、警員湯銘基、運輸處車輛檢驗主任何元宗,及法證專家陶志恒4人在死因庭作供的錄音及騰本,以讓律政司重新審視證據,查看有否其他後續程序需要處理。

強調申請押後是需要且值得

她稱明白此舉會影響到研訊的進程,但認為此次押後是需要且值得的,指律政司有責任審視研究發生的事。在此決定作出前,押後死因裁決屬最妥當的做法,以免影響之後的程序。何官亦向家屬解釋情況,相信律政司相關後續情況是與肇事司機吳耀宗有關,家屬聽罷均表示不反對押後。

司機非在駕駛僅被票控

時任警方道路安全主任兼高級督察早前供稱,由於意外發生時,肇事司機並非正在駕駛,故未能控以危險駕駛罪,只能根據票控未有拉好手掣,最高判罰款2000元及停牌半年。梁認同控罪與事件的嚴重情度未必相稱,同意法例不合時宜。

5死者分別為:印尼華僑YIP WILLY(89歲)、楊文根(77歲)、何玉珍(80歲,女)、梁洪(83歲)、陳瑞意(70歲,女)。涉案車禍發生於2018年12月10日接近下午2時,肇事司機駕駛一輛車牌為HG365的輕型小巴,在北角長熙街、熙和街及英皇道發生交通意外。當時5名死者均因碰巧閒逛或路經該處,結果一同遇上意外身亡,其中何當場死亡,Yip 留院1個月後離世 ,餘下3人則送院後同日不治。

案件編號:CCDI-1068/2018、CCDI-1076/2018、CCDI-1078/2018、CCDI-102/2019、CCDI-273/2019

校巴衝下至多人死傷。(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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