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涉貪案】行政長官收受利益案 將於下周一進行審前覆核
撰文:朱幼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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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特首曾蔭權被控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名,上月經審訊後陪審團未能達成裁決,控方早前已表明案件將重審,法官陳慶偉亦稱會於本年九月審理。根據司法機構的網頁,案件定於下周一(13日)進行審前覆核,預料需時約30分鐘。
被告曾蔭權,72歲,被控一項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指他於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接受深圳福田東海花園三層式住宅的整修及裝修工程,及後於上述時間以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身份,批准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後改名為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DBC)提出的聲音廣播牌照申請、交還用於提供AM電台服務的聲音廣播牌照申請,以及李國章以該公司董事兼主席身份作出控制的申請。法官早前下令案件於今年9月重審。
案件編號:HCCC48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