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教師藉看Netflix性侵女生 辯稱僅口述情節 非法性交等7罪成
中學英文教師涉叫校內15歲女學到其家看Netflix電影,二人後來發展「師生戀」,並在教師家中發生性行為。男教師否認指控,辯稱二人從沒發生越軌行為,又稱首次與女生性交時,對方已滿16歲,並稱之前雙方僅作「口述性交」,即以對話形式描述性交行為代替。法官今(12日)在區域法院裁決,法官認為X是個沒有戀愛經驗的少女,渴望愛和關懷,被戀愛蒙蔽,並受被告擺佈。他認為兩人的情慾短訊與X口供脗合,相信X曾與被告性交及侵犯,更質疑曾有人向X「教路」,最後裁定被告非禮及非法性交等7罪全部罪成,案件押後至5月19日判刑,以索取X的創傷報告。
被告馮霆麾(37歲,教師)被控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及非禮等7罪,指他於2019年1月3日至8月2日期間,兩度在元朗單位非禮15歲女童X,以及5度與X非法性交。
被告非宅男 事主X卻想要關懷
法官陳廣池分析,被告與X的年齡相差20年,人生閱歷及感情生活定必比X多,被告亦非「宅男」,又聲稱雙方都知道16歲前不可性交的界線,卻樂意與X講意淫說話抒緩壓力,認為有所謂「壓力」的只是被告,而非X,因為X一直都表示,她需要的是關懷及情感滿足,而不是性需要。
反修例時沒有封城卻不相見
陳官又指,若被告如此重視16歲的界線,為何不待X年滿16歲便解放二人的性好奇及性渴望呢?辯方卻指X滿16歲後數個月,二人沒有見面,因為當時正是反修例事件,X外出會不安全。陳官反駁指二人本已會在被告家中相見,當時亦沒有封城,認為其說法令人費解。
斥被告塑造成X因愛而作出誣陷
陳官續批評被告作供不盡不實,狡辯處處,刻意眨損X的精神狀態,將事件塑造X因愛及妒忌而作出誣陷,辯方的陳詞指控X有惡意動機,實屬對X的二次傷害。
陳官續指,按被告的說法,雙方首次性交後,感情應會昇華,惟被告卻稱不堪X纏擾而分手,認為被告在X首次與警方的錄影會面後,知道X未有說出對他造成損害的證據,所以才安心分手,為免夜長夢多。
短訊可見X被愛蒙蔽
陳官亦指,X聰明、有條理,作供誠實可靠,沒有誇大其辭,認為X愛慕被告,亦想他開心,所以才容許被告作進一步的接觸,也相信X是被動的一方,受被告擺佈,而二人短訊與X的口供脗合,從短訊可見X被戀愛蒙蔽。
陳官感嘆,X事發時僅15歲,沒有戀愛及性經驗,是一個情竇初開的女孩子,與異性戀愛應是一段開心及充滿好奇的人生經歷。
疑有人曾向X教路或涉妨礙司法公正
陳官續表示,以X對被告的依戀,相信她在首次錄口供前曾通知被告,有心計的被告亦曾「教路」,所以X才未提及本案罪行的事情,懷疑有人涉干犯妨礙司法公正罪,要求控方跟進是否涉及刑事責任。
看Netflix電影時摸及私處
控方案情指,二人從2018年12月開始在上課時間外互發訊息。女事主X首次到被告家中看Netflix電影,被告便摸她的胸部及私處,事後二人成為情侶。之後X再訪被告家6次,被告曾指插她私處,雙方發生過5次性行為,被告均沒有使用避孕套。
X稱以為被摸後要發展成情侶
X供稱,首次在被告家被摸後,覺得「做咗呢啲嘢,就要發展成情侶關係」,因此才成為被告的女友。她又承認,被告曾在社交平台關心她,因為「由細到大好少有人關心,所以覺得窩心。」X又指,雖然每次與被告性交後下體都會疼痛,但認為「情侶之間係咁」,且當時對性知識一知半解,以為感到痛是正常的。
後來得知被告不止有她一個
後來關係被揭發後,她承認起初與警方錄口供時未有透露曾與被告性交,因為當時怕被告會坐監。後來得知被告不止與她一位女同學發展情侶關係,認為被告為人「無想像中咁好」,終選擇說出真相。
控方又呈上被告與X的短訊,當中不乏露骨內容,包括提及性交、高潮、破處、指插陰部等。
被告堅稱在X滿16歲才性交
被告自辯時則否認發生非禮及非法性交事件,又指X到他家中只是打機和聊天等,後來X失去愛貓,他安慰X時才首次與她性交,但當時X已年滿16歲,在此之前,二人僅在以短訊作「口述性交」。
認與X講咸故提破處等
被告承認兩人有講「咸嘢」和「咸故」,但他否認那些是他與X性交後而引致的話題,強調內容全屬虛構,又解釋指對話中提及的「分泌物」是指X出汗;「不明液體」則是X在挖苦他廚藝不精等。
被告又指與X拍拖期間,X經常要求他用一些方法表達愛意,後來X更變得多疑,懷疑他與其他女同學有染,令他感到有壓力,遂提出分手。
案件編號:DCCC398/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