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卡實名制|超世代數據未設登記平台 當局首開刀 釘牌12個月

撰文: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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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卡實名制(SIM卡實名制)3月實施,通訊今日(7日)公布,早前有五間持牌電訊商因有設立電子登記平台及相關數據庫而違反指引,當中四間已作出糾正,但超世代數據有限公司於限期前未有遵從指引,決定本年6月7日起暫時吊銷其類別牌照中透過電話智能卡要約提供12個月,呼籲使用超世代的市盡快轉台。

政府實施「電話卡實名制」,電訊商須設立電子登記平台及相關數據庫。(資料圖片)

通訊局表示,於今年3月8日向五家持牌電訊商發出指示,就他們未能於3月1日前為其電話智能卡設立電子登記平台及相關數據庫而違反指引及牌照相關條件的行為,要求他們作出糾正。五家持牌電訊商須根據指示在指定限期內採取多項行動,以達致在不遲於3月29日完成設立電子登記平台。

限期前未設電子登記平台及相關數據庫

五家持牌電訊商的其中四家,即香港優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登記號碼CLOTS0000066)、Neware Info Technology Limited(登記號碼CLOTS0000071)、Truphone (Hong Kong) Limited(牌照號碼1568)及游惠寶國際商務有限公司(登記號碼CLOTS0000056)已遵從指示,於限期或之前向通訊局證明並獲通訊局信納其已建立電子登記平台,為電話智能卡作實名登記。因此,通訊局認為毋須對該四家持牌電訊商採取進一步的規管行動。

不過,超世代數據未有遵從指示,經考慮超世代數據的申述,通訊局決定由本年6月7日起暫時吊銷其類別牌照中透過電話智能卡(包括ULTRASIM品牌的電話智能卡)要約提供並須符合實名登記制規定的本地流動服務,為期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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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須6月7日前轉移至其他流動服務

通訊局決定根據《電訊條例》(第106章)第34(4)條,暫時吊銷超世代數據(登記號碼CLOTS0000070)的要約提供電訊服務類別牌照中透過電話智能卡要約提供並須符合實名登記制規定的本地流動服務。

有關決定是基於超世代數據未能遵從通訊局於今年3月8日根據《電訊條例》第36B(1)(a)條發出的指示,以及違反《實施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度的指引》(指引)的第3.2.1條及其類別牌照條件第4.1條。

通訊局提醒消費者,由即日起切勿購買任何由超世代數據要約提供的本地流動服務(包括透過ULTRASIM品牌的電話智能卡要約提供的本地流動服務)或為該服務充值。消費者如欲繼續以現有由超世代數據指配的本地流動號碼使用流動服務,他們應盡快並無論如何於6月7日前聯絡其他流動服務供應商以轉移其流動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