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非法勞工行動拘12人 1人涉用偽造香港身分證

撰文:鄧麗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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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昨在全港各區展開反非法勞工行動,拘捕八名非法勞工及四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人士。

入境處今午發稿指,在昨日的「曙光行動」中,特遣隊人員搜查10個目標地點,包括餐廳、貨倉、雜貨店、地盤及垃圾站,共拘捕六名非法勞工,包括三男三女,年齡介乎19至47歲,其中一名男子涉嫌使用及管有偽造香港身份證,另有三名女僱主因涉嫌聘用非法勞工被捕,年齡介乎49至59歲。

而同日聯同警務處和民政事務總署的聯合行動中,執法人員在尖沙咀搜查兩間賓館,拘捕兩名22歲和32歲的非法男工,以及一名45歲的涉案男僱主,其中一名黑工持有俗稱「行街紙」的不允許僱傭工作擔保書。


處方發言人指出,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從事任何僱傭工作,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0,000元及監禁兩年;而任何人士使用或管有偽造身份證或他人身份證乃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00元及監禁10年。」

發言人呼籲僱主切勿聘用非法勞工,並強調任何人士如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亦屬違法。違例者經定罪後,最高可被判罰款350,000元及監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