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簡土地行政程序減申述次數 關注團體斥逆世界潮流、違規劃本質

撰文:王潔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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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去年已提出要精簡本港土地行政程序,發展局今日(16日)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建議採取一系列修例。本土研究社成員陳劍青認為,今次做法如「大倒退」,對土地發展的公信力有很大損害,「好似覺得市民意見係多餘、冗贅、重覆。」
同時,綠色和平又批評,若容許「邊填海、邊規劃」,質疑難以說服公眾當局填海的必要性,擔心大大提高規劃失當的風險,亦改變了實行超過20年的行政安排,削弱城規會及公眾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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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發展局的建議,可考慮限制申請修訂圖則的人為土地業權人或公職人員。換言之,日後的關注組織不能再透過改劃土地用途阻止發展。另外,當局亦建議取消多輪接收申述及意見的步驟,過程中只邀請公眾作一輪申述,同時又擬改變現有的公聽會安排,考慮授權城規會,當成員希望就個別申述作查究,才會邀請有關申述人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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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研究社成員陳劍青認為,今次做法如「大倒退」,亦改變了城市規劃的根本價值。(資料圖片)

公眾提交規劃曾成功 保政府山歷史建築

本土研究社成員陳劍青認為,政府稱要精簡程序、加快土地供應,但同時取消公眾的土地改劃權,認為後者與精簡程序並不相關,猶如「趁火打劫」,將公眾參與的權利一併取消。

翻查資料,有關手段過去曾有「成功例子」,例如在2011年,中區政府總部用地的發展計劃被受爭議,「政府山關注組」曾向城規會提交規劃申請,要求將相關中區舊政府總部用地列為「歷史保護區」,最終政府放棄將西座拆卸。

本土研究社:做法如逆世界潮流

陳劍青強調,城市規劃的根本價值,是普通市民均是持分者,故不同人都可就土地發展發表意見或申請改劃,而政府2005年修訂城規條例時,亦已開始加入公眾參與。不過,今次的修訂,卻同時減少市民的申述次數等,就如重新介定城市的「持分者」,又形容做法逆世界潮流,「世界潮流講求進一步公眾參與,但今次修訂,好似敵視民意參與,覺得民意參與係土地發展障礙。」

綠色和平批評,若土地用途未落實,質疑難以說服公眾當局填海的必要性。(資料圖片)

環團憂「邊填海邊規劃」 難說服填海必要性

此外,今次修訂亦建議容許「邊填海、邊規劃」。綠色和平批評,填海工程的設計取決於土地用途,若土地用途未落實,質疑難以說服公眾當局填海的必要性,擔心將大大提高規劃失當的風險。

綠色和平指出,現時填海工程進行前須擬備法定土地用途圖則的行政安排,已實行了超過20年,而該行政安排在1990年代確立,旨在回應公眾在大型填海項目沒被充份諮詢,及城規會未能在事前充足討論的關注。因此,他們批評「邊填海、邊規劃」的建議,實質削弱了城規會及公眾監督,質疑有違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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