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歲母聲稱減壓 獨留僅18日大親兒在家往麻雀館耍樂 判感化12月

撰文:梁芷君
出版:更新:
23歲女被告在西九龍法庭認把初生兒放沒有人在的父母家。(資料圖片)

年輕嗜賭母親因麻雀癮起,聲稱為減壓,將出生僅18天的兒子獨留在沒有成人的單位長達6小時,自己則到麻雀館耍樂,更因輸掉4,500元向前僱主求救而揭發事件,僱主拒幫忙但通知了社工,從而揭發事件,嗜賭母被捕時仍然身在麻雀館。她早前承認一項虐兒罪,裁判官稱案情嚴重,但考慮被告在認罪後已被還押三星期,今(28日)於西九法院判她接受感化12個月。

辯方求情時呈上由陳姓被告(23歲)撰寫的求情信,信中指,因面對剛出生的兒子感到壓力而犯案,在還押3星期時,已有深切反省及內疚,重犯機會低。辯方另呈上被告男友、母親及朋友寫的求情信,他們異口同聲指被告品性善良。

被告把18日的兒子放在沒有人的父母家中

暫委裁判官判刑時指,本案嚴重,惟考慮到被告已還柙3星期,希望她有足夠的反省,故按感化報告建議判感化令12個月。

案情指,女被告去年12月5日中午時分,攜初生兒到訪其繼父及母親於長沙灣的住所;當時父母家中無人,被告竟未有通知兩老,便將兒子獨留客房,並前往深水埗一家麻雀館耍樂。

被告稱打麻雀為減壓

惟被告卻輸掉4500元,無力還債,遂向前僱主求助,前僱主拒絕幫忙並通知社署。負責跟進被告個案的女社工致電被告後報警,警員於晚上近7時在麻雀館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誡下稱,打麻雀為減壓。

警方進一步調查發現,被告繼父當日下午3時半放工回家,但因不知孫兒在客房,直接往睡覺。被告母親則收到被告急電要求轉賬4,500元應急後,才知悉孫兒在家。她於傍晚6時許返家照顧男嬰。

案件編號:WKCC62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