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一成迷你倉不符消防條例結業 總會指規例難跟從 冀劃專用地

撰文:陳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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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去年發生牛頭角迷你倉大火,政府多個部門加緊巡查迷你倉,並發出多封改善通知書及警告信。
聲稱代表三分二業界的香港迷你倉總會指,政府執法已使逾一成迷你倉結業,批評政府只對迷你倉執法,無針對其他的工廈單位,持雙重標準。
總會要求政府規劃專屬土地用途予迷你倉及設立免息貸款協助業界;又聘請了顧問公司研究改善防火方案,向政府提交兩項反建議,引述消防處初步反應正面,指雙方會繼續磋商。

香港迷你倉總會要求政府不能矯枉過正,要考慮防火安全改善措施的可行性及業界的承受力。(陳嘉敏攝)

消防處早前聯同多個政府部門巡查全港迷你倉,發現逾250間違規。香港迷你倉總會會長洪家棋指,政府強硬執法已導致約100間迷你倉倒閉,佔全港885間倉逾一成。洪指業界重視迷你倉的消防安全,早前已開展改善防火措施的工程,例如安裝足夠逃生方向指示牌、確保倉內走火距離不得超過30米,以及存放物品嚴禁超過2.35米高等,冀在3月31日前完成。

不過,對於消防處、屋宇署及地政總署等早前提出的多項建議,總會認為部分並不符合業界現實情況,例如要求倉內窗口要佔總面績至少6.25%,以及儲存物與天花板之間的距離不少過1米,洪家棋說至少半數或以上的迷你倉在結構上都不能達標,認為政府不能矯枉過正,要考慮措施的可行性。

去年牛頭角一個迷你倉發生大火,造成多人死傷。(資料圖片)

批政府雙重標準

洪又不滿政府沒有劃一規管工廈所有單位的防火要求,似只針對迷你倉執法,批評政府持雙重標準。地政總署早前指部分迷你倉違反地契條款,要求負責人糾正;洪引用城規會文件,指在「工業」地帶或「其他指定用途」註明「商貿」地帶的工廈,只要符合地契條款或取得豁免書均可用作迷你倉,業主可通過補地價改變用途。他要求政府清晰說明有關條例,釋除疑慮。

支持討論發牌制度

總會向政府提出五大訴求,包括規劃專屬土地用途予迷你倉及提供免息貸款協助迷你倉負責人進行改善工程,又指支持討論迷你倉發牌制度,但要求政府延長立法期限,在充分諮詢業界及市民後才討論。

洪家棋指已有約100間迷你倉因無法承受防火安全改善工程成本或不獲續租被迫結業。(陳嘉敏攝)

聘顧問公司 向政府提防火反建議

另外,總會又聘請了顧問公司奧雅納,制定了兩個初步方案,向政府提出反建議;分別是以到頂的防火分隔板分隔不同區域,以及以防火板製造的盒子包住部分倉內的儲存物品,有關防火板可抵受30分鐘火勢。奧雅納消防安全工程顧問黃曉陽指,政府早前提出的措施主要想達到排煙、阻截火勢蔓延,以及提高消防員救援速度三大功能,他相信此兩個反建議方案可達致同樣效果。但洪家棋承認,受結構限制,並非所有迷你倉可採用有關方案,亦無法提供適用的迷你倉數目及工程成本。

洪家棋說已向消防處提出有關概念,對方初步反應正面,總會將與奧雅納繼續研究及改善方案,未來亦將改造實地的迷你倉作為方案樣本,讓消防處參考及巡查。

消防處:方案必須符合處方要求

消防處發言人指,截至今年2月22日,處方已巡查全港885間迷你倉,向其中423間違規迷你倉的負責人發出共2,410張「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規定負責人在指定時間內消除相關的火警危險,當中116張已獲遵辦,另有215張獲批准延遲遵辦。

對於業界提出反建議方案,消防處指已在會面時向業界表明,可考慮其他遵辦火警危險通知書的方案,惟有關方案必須達至處方要求的消防安全水平;處方又指,要求迷你倉負責人必須盡快糾正倉內的安全隱患,至於他們會繼續營運或選擇結業,屬個別營運者的商業決定,處方不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