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離令|警方:協助衞生當局執行 患者拒絕配合可被判監2個月

撰文:江麗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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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波疫情持續,不少患者滯留社區,警務處今日(7日)表示,當衞生當局向圍封強檢中檢測呈陽性的市民發出「隔離令」,警方會協助執行,呼籲市民應當遵守「隔離令」,若相關人士拒絕配合,或會違反妨礙公職人員的罪行,可被罰款5,000元及判處監禁兩個月;如確診人士在隔離期間離開隔離地點,亦有機會被罰款5,000元及判處監禁六個月。

▼3月7日 柴灣怡翠苑暢怡閣及逸怡閣圍封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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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現正全力支持政府對抗第五波疫情,當政府進行圍封強檢,受檢人士須在其處所等候,直至所有人完成檢測,並大致確定結果,方可離開其處所。在衞生當局向圍封強檢中檢測呈陽性的市民發出「隔離令」,警方會協助執行。

警方呼籲,為防止疫情進一步擴散,市民應當遵守「隔離令」;並指根據第599章《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相關人員有權把有關確診人士帶到社區隔離設施,如相關人士拒絕配合,可能違反妨礙公職人員的罪行,可被罰款5,000元及判處監禁兩個月。如確診人士在隔離期間離開隔離地點,亦有機會被罰款5,000元及判處監禁六個月。

▼3月7日 啓德啟晴邨賞晴樓、滿晴樓、悅晴樓圍封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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