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14個司法機構處所室内範圍 3月2日起實施疫苗通行證
撰文:蕭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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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機構昨日(25日)宣布,因應最新的公共衞生情況和相關發展,司法機構將進一步提升其防禦措施,自3月2日下周三起,在其14個處所的室内範圍全面實施「疫苗通行證」,法庭可予處理的法庭事務將會於同日進一步減少。
疫苗通行證3月2日起實施 3類人可豁免
按「疫苗通行證」的安排,自3月2日起,所有人士必須接種最少一劑新冠疫苗,才會獲准進入法院大樓,惟以下類別人士將獲豁免:
(a)12歲以下的兒童;
(b)持有「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豁免證明書)的人士;或
(c)當天必須到法院大樓辦理法庭事務的法庭程序與訟各方或證人、事先獲得主審法官或司法人員准許出席聆訊的法律代表、或於2022年3月2日前已展開聆訊的陪審員。
司法機構會在法院大樓的入口主動進行查核。除上述獲豁免人士外,所有擬進入法院大樓的人士,須出示疫苗接種紀錄或豁免證明書及相關二維碼 (包括儲存在「安心出行」或透過「智方便」、「醫健通」等流動應用程式展示的二維碼;或以紙本紀錄展示的二維碼),以供司法機構人員查核。
減少處理法庭事務
原訂至2022年4月底展開有陪審團參與的新聆訊及死因研訊一般將會延期,除非法庭另作指示。
所有其他法庭聆訊一般將繼續如期進行,除非法庭另作指示。在有需要及適合的情況下,法庭程序及聆訊將編排至較長的分隔時段進行。如有任何更改,法庭會向訴訟各方給予具體指示。
就民事程序和其他合適的案件而言,在適合的情況下,法庭將更多使用遙距聆訊及/或以書面方式處理案件。法庭將就個別案件給予指示。
另外,由3月2日起,各級法院的登記處和會計部將進一步縮短辦公時間,經調整後的辦公時間為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中午12時及下午2時30分至4時30分(公眾假期除外)。等候處理的時間或會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