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選舉|廉政公署拘製衣業中年漢 涉煽惑他人投無效票
撰文:倪清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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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11日)公布再落案起訴一名人士,控告他涉嫌在2021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在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上展示三則貼文,並分享有關貼文至其他社交媒體專頁,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投無效票。
涉案人士周榮達今年57歲,從事製衣業,被控三項罪名,即在選舉期間內作出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條例》)第27A(1)條。被告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下星期二(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表示,早前就有關煽惑他人在立法會選舉中投白票及無效票的貼文展開調查,並根據既定程序,就調查結果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廉署今日按有關法律意見,起訴一名男子。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21年11月2日至12月19日期間,在立法會選舉中藉公開活動作出非法行為,即在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上展示三則貼文,並分享有關貼文至其他社交媒體專頁,煽惑另一人以任何方式處置其選票,致使該選票在立法會選舉中被視為無效。
立法會選舉提名期於2021年10月30日展開,根據《條例》,由當日起直至投票日(即2021年12月19日)被界定為該選舉的「選舉期間」。《條例》訂明,「公開活動」包括向公眾作出的任何形式通訊,以及向公眾分發或傳布任何材料。《條例》適用於一切與選舉有關的行為,不論該行為是在香港境內或在其他地方作出。任何人士干犯《條例》第27A條,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三年及罰款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