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通行證|豁免限兩原因 最長僅180日有效 處所有程式掃針卡

撰文:鍾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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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鄭月娥宣布,於2月24日起擴闊「疫苗氣泡」,市民進入所有食肆及表列處所都要接種疫苗,她亦為「疫苗氣泡」正名為「疫苗通行證」,預告日後室內地方可能都要打針才能進入。
政府晚上宣布,未來只有兩種情況下可以豁免接種疫苗,包括年齡關係未符合接種疫苗資格,以及獲醫生證明因健康原因而不適合打針。至於由醫生簽發的「豁免證明書」預設有效期為90日,最長為180日。
政府亦已更新「驗證二維碼掃瞄器」流動應用程式,能夠同時辨識針卡及「豁免證明書」的二維碼,指定處所的員工須使用該應用程式檢查顧客是否符合要求。

林鄭月娥指,行會將通過修訂第599F章,擴大表列處所,所有人士進入前要有「疫苗通行證」,料大部分室內地方都會實行。截至今日晚上8時,全港已有約531萬人接種首劑疫苗,12歲或以上人口接種率為78.8%。

豁免證明書預設有效期僅90日 最長只可豁免180日

政府公布在「疫苗通行證」下,只有兩種例外情況,可以豁免接種疫苗的要求,包括年齡未符接種資格、以及獲醫生證明因健康原因而不適合接種疫苗人士。醫生可以為因健康原因未能打針人士簽發「豁免證明書」,衞生署已制定「豁免證明書」範本供醫生使用,證明書的預設有效期僅為90日,最長為18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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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二維碼的紙本證明書,只能在3個月的過渡期使用,即最遲至3月30日便不能使用,之後必須是醫管局醫生和私家醫可以分別循醫管局的臨床醫療管理系統和政府的醫健通系統,以電子方式簽發。

「豁免證明書」與針卡一樣,會有加密二維碼,亦可以放入安心出行中儲存及展示,亦可在醫健通及智方便下載證明書。

政府發言人指,衞生已向私家醫生發出指引,列明不適合接種疫苗的醫學原因,只有在證實相關人士並不適合接種本港提供的兩款疫苗後,方會發出「豁免證明書」。

食環署已有程式助處所掃瞄針卡

食環署亦已更新「驗證二維碼掃瞄器」流動應用程式,可以同時辨認新冠疫苗接種紀錄及「豁免證明書」二維碼,處所負責人必須使用程式,為每位顧客掃描顧客載有新冠疫苗接種紀錄的二維碼,以符合要求。林鄭月娥曾提及,日後食肆掃瞄針卡後可有助追蹤食客。

餐飲聯業協會會長黃家和表示,創科局及食衞局早前已向業界透露,食肆能以手機檢查食客的針卡。他過去一直批評,食肆沒權力要求食客出示身份證明,因此他對政府今日公布的措施表示歡迎,大讚掃瞄器方便,認為能減輕前線員工壓力,「簡單直接即時就睇到食客有冇接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