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署女職員請應診假往上跳舞班 認錯用方法應對壓力 判社服令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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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務總署女職員,涉嫌向署方稱要請「應診假」去看中醫,實往參加舞蹈興趣班,從而被廉政公署拘控,她早前承認3項代理人意圖欺騙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求情時指因為調職後與上司發生磨擦,才去參與舞蹈班以應對上司的不公對待及心理壓力。裁判官今日(24日)判刑指,案中最大求情因素是認罪,考慮到其求情、各因素後,判她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聲稱離開崗位往看中醫
女被告傅申(41歲,民政事務總署署理高級行政主任),承認於2018年11月30日至2020年6月17日期間的其中3日,使用一份「申請離開工作崗位」表格,並在文件上作虛假、錯誤或欠妥的陳述,即在該些日子離開工作崗位到郭醫堂中醫診所接受治療,涉意圖用以誤導特區政府。
辯方進一步求情時重申,被告已反省及後悔,承認自己用了愚蠢方法應對心理壓力,望法庭輕判。
與上司磨患上抑鬱
辯方早前的求情提到,被告過往工作表現良好、勤奮,仕途順利,被視為「明日之星」。及後被調往黃大仙民政事務署工作,但卻與上司發生磨擦,認為受不公平對待,並產生壓力,終被確診患有抑鬱及焦慮症。因此被告案發時才愚蠢地去參與舞蹈班,以應對上司的不公對待及心理壓力。
廉署發言人表示,署方十分重視公務員誠信。廉署與公務員事務局合作,向各級政府人員提供誠信培訓及網上學習平台等,加強他們對《防止賄賂條例》及相關誠信議題的認識。廉署會繼續與各決策局及政府部門合作,向公務員宣揚廉潔文化。
案件編號:KCCC2356/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