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機涉性侵外籍醉娃 辯稱誤以為對方想一夜情 企圖強姦罪成
中年的士司機接載16歲醉酒的外籍少女時,涉把她載到大潭水塘一帶侵犯,再帶她酒店房間睡覺。少女醒來,發現被陌生中年漢攬住,大驚尖叫,離開後通知母親及報警。司機被捕後,辯稱女乘客在的士內表示「like me」,他以為對方想跟他「one night stand(一夜情)」,曾以陽具摩擦女乘客的下體,但強調「無入到去陰道」。他否認1項一項企圖強姦罪,陪審團經退庭商議兩天,今(26日)以5比2比數,裁定的士司機企圖強姦罪成。
被告林少峯,54歲,被控於2020年5月16日在黃泥涌陽明山莊附近企圖強姦X(案發時16歲)。
女事主稱斷片無法記得當晚的事
控方於審訊時,播放X的錄影會面。她稱於2020年5月15日晚,到赤柱的酒吧和朋友見面,曾飲過啤酒、伏特加和威士忌。她飲至「斷片」,不能記起當晚10時半後發生的事。
醒來被陌生中年漢抱著
X於翌日早上9時許醒來,發現自己酒店房間入睡,被一名陌生男子攬著。她因此尖叫,問對方是什麼人,對方未有回答。X取回自己的手機和手袋後,離開房間,再致電母親,母親和其他家人接X返家。
內褲發現不屬於她的毛髮
她返家後,發現其內褲有血漬,亦在下體找到兩條不屬於她的毛髮,而該兩條毛髮較長,其顏色亦比她的毛髮黑。她又指,當時正值經期,原本有使用衛生棉條,但返家後卻找不到衛生棉條。
被告稱以為事主想一夜情
事件報警後,被告被捕。他在錄影會面稱,案發日凌晨1時左右駕駛的士,在域多利道接載一名外籍女乘客,對方未有講出目的地,僅稱:「go go go」、「hurry hurry」,被告理解向前行駛,最終駛至灣仔 。
被告續指,的士仍行駛時,女乘客從後座跨到前排座位,捉著他的左手去摸她的私處約3、4秒。被告其後把車停下,女乘客下車,突然在路邊脫褲小便,然後返回的士。
由於女乘客上車後向他說:「like me」,被告認為對方想跟他「one night stand(一夜情)」,並解釋「one night stand」的意思是「當做朋友嘅感覺。」
見事主月事來潮無完事
他開車到大潭水塘道、陽明山莊附近,女乘客向他謂:「i love you」、「like me」,兩人便開始「攬攬鍚鍚」。其後兩人脫下褲子,他以陽具摩擦女乘客的下體,但強調「無入到去陰道」。惟他發現對方內褲有衛生巾,因此未有完事,兩人穿回褲子。
由於乘客感疲倦,被告遂租下酒店的房間,讓對方休息。惟女乘客醒來後,如變成另一人,收拾個人物品後便離開。
案件編號:HCCC7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