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改「確診」定義 增「無症狀感染」 與內地看齊

撰文:胡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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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持續近兩年,衞生署以往將覆核檢測後呈陽性的個案,統一稱為「確診」個案,不過,踏入2022年,署方在新聞公告一改以往做法,將陽性檢測個案細分為確診、無症狀感染及復陽個案,與內地個案分類方法看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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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上月宣布,為便利澳門的防控措施和內地對接,採用國務院對新冠肺炎個案的分類和定義,分開統計確診病例及無症狀感染者。

本港由一月一日起亦跟隨步伐,衞生署昨日(1日)在新聞公告改變以往做法,將陽性檢測個案細分為「確診」、「無症狀感染」及「復陽」個案,與內地個案分類方法看齊。例如昨日有17宗「陽性檢測個案」,當中5宗為「確診」,12宗「無症狀感染」,不過,「累計個案」數字包含「無症狀感染」。

目前內地將個案分為「確診」及「無症狀感染」。「確診」個案須有病徵,「無症狀感染者」則無相關臨床症狀。當無症狀感染者出現病徵,會再轉為「確診」。

陳肇始曾稱為通關須改確診定義 以便啟動熔斷機制

翻查資料,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去年11月接受媒體專訪時曾表示,與內地商討通關的其中一項重點工作,是需要與內地就確診個案的定義達成共識,確定當出現哪類個案時,需要啟動熔斷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