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發搵快錢低息貸款廣告招徠 無業漢藉機搶劫兩男近8萬 判囚5年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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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漢涉夥同他人,在網上稱有「搵快錢」工作或低息貸款。兩名男子不虞有詐,相約見面。惟他們被帶至酒店房間後,多名南亞漢亦走入房間,要事主交出「保證金」或提款卡等,兩名事主因此損失合共近8萬元。無業漢承認搶劫等5罪,今在高等法院判監60個月,其中42月與正在服刑的刑期分期執行,即加監42個月。

正就搶劫二手勞力士案服刑

被告莊景明,29歲。他承認盜竊、搶劫、企圖搶劫和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共5罪。庭上透露被告有多項案底,包括管有他人身份證、盜竊和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等。此外,被告因與兩名男子,搶劫他人的二手勞力士手錶,於去年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6個月,現時仍在服刑。

斥被告藉人多劫眾向事主施壓

法官今判刑時指,被告在案中和他人犯案,透過人多勢眾向事主施壓。考慮被告有同類案底,最終就本案判被告監禁5年。法官又指,本案和被告干犯的搶劫手錶案,性質相近,法官對於控辯雙方未有申請被告所涉兩搶劫案合併感詫異,最終決定把本案刑期中的42個月,與搶劫手錶案分期執行。

事主見網上搵快錢廣告主動聯絡

案情指,吳姓事主於2019年1月5日在網上看到廣告,稱可「搵快錢」,遂以WhatsApp聯絡,並按要求提供自己的身份證副本等。吳並和對方相約在長沙灣港鐵站見面。

與事主見面要求提款卡及密碼

於同月7日,被告出現並要求吳提供銀行提款卡和密碼。被告取得提款卡和密碼後,著吳等消息。惟吳在兩小時後透過網上理財發現,戶口內的4萬元被轉帳至他人戶口,遂致電被告查問,被告解釋此舉是要測試吳戶口的轉帳功能。

同晚再帶事主到酒店房要求10萬保證金

被告和吳於同日晚上再見面,吳被帶至旺角一間酒店房間。惟三名南亞漢稍後亦進入房間,被告指未能把款項轉入至吳的戶口,令被告的款項亦遭凍結,要求吳交出10萬元保證金。惟吳拒絕,並聲言報警,被告和三名南亞漢便離開,吳其後報警。

另一事主見低息貸款帖文上當

此外,另一名陳姓事主於同月13日,在網上看到低息貸款的帖文,遂致電一名叫「Tiger」的人士。陳透露合資做生意的朋友要退股,陳需借錢還給朋友,「Tiger」聽罷表示有意合資,並相約見面。

拒提供提款卡密碼遭南亞漢掌摑

被告於翌日在旺角應約,向陳稱是「Tiger」的朋友。被告帶吳到旺角一間酒店的房間,惟其後有三名南亞漢入房,不讓陳離開。陳大驚,按被告要求交出提款卡、信用卡和身份證。陳一度拒絕講出提款卡的密碼,但被其中一名南亞漢掌摑後就範。

被迫把3.8萬元轉賬至另一戶口

陳又被迫把戶口中的3.8萬元轉賬至另一戶口,南亞漢才離開。陳亦事後報警。調查發現,被告於同晚曾使用陳的信用卡,分別到兩間電器舖購買5部和2部iPhone,但不果。被告其後被捕。

案件編號:HCCC158/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