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信用卡現金透支年利率差距大 最高48厘 債務隨時滾雪球

撰文:陳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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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會以信用卡貸款作現金周轉,消費者委員會調查發現,不同信用卡發卡機構提供的分期付款計劃,及現金透支借貸,其實際年利率差異十分懸殊,當中以現金透支的財務費用實際年利率普遍較高,由5.9%至最高47.97%不等。
消委會提醒市民,貸款成本除牽涉利息外,亦可包括相關貸款的手續費及行政費,以至逾期或提早還款所涉及的費用。即使部分計劃標榜「免息」或「免手續費」亦可能會附帶不同的條件/限制。

金管局統計資料顯示,本港市面流通的信用卡總數達1,922萬張,即平均每人持有5張信用卡。(資料圖片)

消委會向21間發卡機構查詢有關信用卡貸款服務的資料,除兩間發卡機構未有回覆外,共收集了69個貸款計劃資料,包括30個商戶分期/簽帳分期/結單分期計劃、19個現金套現分期計劃,及20個現金透支計劃,以比較各類借貸服務的條件,包括實際年利率、貸款限額、利息、手續費、行政費,以至提早或逾期還款的費用等。

商戶分期計劃指持卡人在發卡機構指定商戶進行簽帳時,若符合特定交易條件(例如使用指定信用卡、交易金額達最低限額等),商戶可指示發卡機構安排分期付款。在7個商戶分期計劃中,「安信信貸」會為較長還款期的計劃(18及24個月)收取每月0.3%手續費及100元一次性申請手續費;其餘6個商戶分期計劃則免息及免手續費。至於普遍現金透支計劃都會收取手續費,由每次透支金額的1%至5%不等,手續費下限普遍10為100元。當中6個計劃包括「中信銀行(國際)」、「星展銀行」、「富邦銀行」及「華僑永亨銀行」、「中銀信用卡」、「香港上海滙豐銀行」,分別於每次透支另收介乎20至200元,或透支金額的2%作為行政費。

另外,不同分期計劃之間的實際年利率可以相距甚大,若以套現分期計劃借貸,其實際年利率可遠較簽帳或結單分期為高。以總簽帳/月結單結欠金額為1萬元為例,並以12個月分期還款,各簽帳分期及/或結單分期計劃的實際年利率介乎0.35%至25.39%;然而,若套現1萬元,分12個月還款,各套現分期計劃的實際年利率則介乎1%至44.45%。

至於一眾信用卡貸款服務中,各發卡機構以現金透支的財務費用實際年利率差距最大,介乎5.9%至47.97%,但部分發卡機構相關收費亦非劃一,其實際年利率亦存有差異。

此外,借貸亦涉及成本,包括利息、手續費及行政費,調查發現,有6個計劃就較高貸款金額收取較低利息及/或手續費,例如以「渣打銀行」的信用卡「兌現分期」計劃 / MANHATTAN「信用額自由使」兌現分期計劃為例,套現15萬元以下、15萬元至30萬元,以及套現30萬元以上,每月最低手續費分別為0.23%、0.15%、0.13%;消委會提醒,儘管借貸金額越高,手續費下降,但要支付的利息金額也更大,故若消費者有意以信用卡借貸,務必要三思。

此外,免息還款期指若持卡人簽帳後能夠在免息還款期內完成還款,發卡機構便不會向持卡人收取利息,不過,並非所有信用卡或所有貸款方式都可享免息還款期,當中「美國運通」、「交通銀行(香港)」、「中信銀行(國際)」及「花旗銀行」均沒有提供免息還款期。

其餘發卡機構則就簽帳交易提供介乎53日至87日的最長免息還款期,但免息還款期一般不適用於現金透支,只有「中銀信用卡」、「中國建設銀行(亞洲)」、「創興銀行」、「香港上海滙豐銀行」及「MoxBank」,會就現金透支分別提供55日或56日的免息還款期,其餘現金透支計劃的利息,將由透支當日起按日計算,直至持卡人全數清還透支總金額。

此外,只有部分信用卡分期計劃或個別符合特定條件的貸款是免息及免手續費,今次納入調查的69個計劃中,只有6個商戶同時提供免息及免手續費,包括「美國運通」、「招商永隆銀行 」、「富邦銀行」、「香港上海滙豐銀行」、「華僑永亨銀行」及「上海商業銀行」及「 富邦銀行 」的簽帳分期計劃。

至於以信用卡的預繳式消費,消委會提醒,一旦有關商戶結業,消費者可透過信用卡退款保障機制(chargeback)向發卡機構申請取回相關款項,惟應留意退款保障機制未必適用於信用卡分期貸款,萬一商戶停業,使用信用卡分期付款的客戶可能難以通過此機制追討損失,持卡人一般仍有責任繼續按照分期付款協議向發卡機構償還餘下的每月供款。

消委會強調,信用卡借貸看似方便,但涉及的利息可以很高,消費者切忌貪圖一時便捷,或純粹因為「免息、免手續費」等招徠便草率簽帳、套現或作現金透支,若未能準時還款,最終要承擔大額利息和逾期費用,招致本息不斷疊加,令債務越滾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