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灣河開槍|辯方指中槍被告無武器 警員A:在旁有人作煽動手勢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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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示威期間,21歲青年「熊仔餅」周柏均在西灣河被警員槍傷,他與另一男生就企圖搶槍及阻差辦公等罪受審。辯方今日(9日)繼續盤問開槍警員,並向他指出開槍前周柏均手無寸鐵,周遭的人也無甚動作,他的生命無直接受威脅,但警員A不同意說法。辯方質疑,既然警員開槍前因為行近的白衣人感到受威脅,為何不退後?但警員解釋白衣人曾以手勢煽動其他人「一齊上」,所以才上前箍著白衣人,打算以非法集結罪拘捕他。

兩名被告:周柏均(21歲,IVE學生)及胡子鍵(20歲,大專生)。控罪指,二人在2019年11月11日在西灣河故意阻撓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A,以及企圖搶去A的警槍;周另被控企圖在合法羈押下逃走。

辯方質疑A生命無直接受威脅

辯方今日繼續盤問開槍警員A。辯方指,A開槍前周手無寸鐵,周遭的人也無甚動作,生命無直接受威脅,但A不同意說法。辯方亦指出,首被告周柏均中槍倒地後雙目無神、眼神散漫,更「死吓死吓」,但A卻稱只能形容他是「擘大眼」。

A承認他雖然曾經接受防暴訓練,但「未做過真正嘅打暴動」,他亦承認反修例時期的工作壓力比平時大。

事發經過。(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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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白衣人作手勢煽動一齊上

辯方亦質疑,既然開槍前白衣人及其身後的黑衣人行近,令A感到受威脅,為何他仍不後退,反選擇衝前箍著白衣人,A解釋當時白衣人以手勢煽動後面的人「一齊上」,所以才上前箍著白衣人,打算以非法集結罪拘捕他,但因為情況混亂,未能即時宣布拘捕。

承認曾一度用槍指向白衣人心口

辯方再指出,既然A也擔心白衣人搶槍,為何要衝向對方,更拔搶指向對方,質疑做法令「方便佢(白衣人)搶」,A不同意說法,但承認當手搶愈接近對方,對方會更易搶去手槍,亦承認手槍一度指著白衣人的心口。

案件編號:DCCC 47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