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仲賢涉管有10枝鐳射筆 事前收1萬存款 家無觀星器材或天文書
浸大學生會前會長方仲賢前年在深水埗鴨寮街購買10枝鐳射筆,遭警員截查時疑逃跑,警方及後檢取其手機時發現手機已被重設。方因而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抗拒警務人員及妨礙司法公正共3罪。他否認控罪今日(6日)在區域法院受審,控方開案陳詞指,前年示威中有人以鐳射筆,作為攻擊性武器照射,致警員眼睛受傷,方仲賢明顯知悉情況,但他事前卻收到1萬元的大額存款,加上在Facebook提及「如果有手足想玩香城ONLINE但冇錢課金可以contact小弟」,更用當中4200元購買鐳射筆,雖然他稱那些是用作「觀星筆」,但他家中卻無觀星的天文器材或書本。
被捕時電話已重新設置
被告方仲賢(22歲,學生)否認於2019年8月6日在深水埗鴨寮街及桂林街一帶,攜有攻擊性武器,即10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並在桂林街便利店外抗拒警署警長。他另否認在當日作出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即在警員檢取手提電話作為證物前,把電話重新設置。
被告案發前必知社會狀況
控方開案陳詞指,自2019年6月香港出現示威事件中,有人會以鐳射筆、激光筆,作為攻擊性武器照射警方,有警員因而出現眼結膜出血、雙眼視力模糊,被告在香港出生、學習,更是浸會大學學生及學生會會長,他必知到案發時的社會狀況。
FB有示威資料及針對警方言論帖文
控方又列出浸會大學學生會及被告個人的Facebook帖文,當中涉及示威資訊、針對警方及示威行動的言論,也顯示出他知道當時社會狀況。再者,被告亦是Telegram群組「香港自衛隊」、「612反送中法律援助群組」等的成員。
案發前戶口曾收1萬元存款
控方亦指出,被告在案發前戶口收到一筆1萬元的大額存款,再加上被告在Facebook上提及「如果有手足想玩香城ONLINE但冇錢課金可以contact小弟」,之後用當中4200元購買鐳射筆,要求法庭從而考慮被告的意圖。
被捕時聲稱遭警方叉頸
控方提及,涉案警長當日表明欲進行截查後,被告即逃跑,而後來接受調查時,要求圍觀人士拍攝,聲稱遭警員叉頸等。
及後,被告表示不適被送院,被告約當晚8時被送到救護車上,警員在救護車上表明他們將檢取其手機,要求被告不要使用手機並關掉,但電話經檢驗後,被發現曾在當晚8時35分進行重置。
非天文學會亦無天文器材或書本
雖然被告聲稱鐳射筆用以作「觀星筆」,但控方指他非浸大天文學會成員,家中亦無觀星的天文器材或書本。
案件編號:DCCC11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