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家3姊妹涉40年前漁船上遭性侵案 表叔被裁定強姦等5罪成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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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漁家的3姊妹疑於上世紀八十年代在父親的船上,多番遭表叔非禮及強姦。她們多年間一直把事件埋藏心底,至二妹的丈夫留意到,妻子對表叔的觸碰很反感,追問下揭發事件。二妹報警後,另兩姊妹亦道出年幼被性侵的經歷。表叔被控非禮、強姦共6罪受審,經審訊後,陪審團今(30日)裁定表叔1項強姦及4項非禮罪成。法官先為三名事主索取創傷報告,把判刑押後至明年1月4日,被告需還柙看管。

現年58歲的被告,被控非禮、強姦共6罪。控罪發生於1982年至1987年間,被告涉5次非禮3名女童X、Y及Z,以及1次強姦Z。三名事主為家中八兄弟姊妹的其中三姊妹,案發時三姊妹中的二妹X為11歲、大家姐Y約12至13歲,細妹Z則只有7至8歲。而陪審團今裁定,除了Z涉及的1項非禮罪不成立外,其他五罪均成立。

事發於1987年夏天

控方案情指,X、Y、Z的父親為漁民。而被告為她們的表叔,會替她們的父親打魚,有時會住在船上。

於1987年夏天,當時11歲的X在船上,遭被告拉入房間。X被脫去褲子,隨後感到有硬物進入陰道,但不清楚是甚麼。而她事後感到有液體從私處流出。

X在數月後在船上過夜,亦遭被告用同樣方法性侵,期間X不斷哭泣。X多年間未有向他人透露事件,惟X的丈夫發現,妻子對被告的觸碰反感,見到被告時亦不安。X被追問下,才透露性侵事件。

大姊Y被侵犯喝止被告縮手

X報警後,Y及Z亦透露遭被告侵犯。大姊Y透露在1982年某日,遭被告在漁船上揸她的私處,Y大叫:「你唔好再係咁,如果你再係咁,我會斬死你。」被告於是縮手。

細妹Z年幼被強姦覺痛

Z則指,被告在1986年至1987年間,在船上將她拉入房。被告脫去自己及Z的褲子,然後強姦Z。Z在過程中感到好痛,並嘗試掙扎,但不果。

此外,Z亦指稱遭兩次被告非禮。被告曾趁Z睡覺時,用手「撩」她的陰部及用手指插進陰道。

被告亦涉背著發燒的Z到診所就醫,途中用手指插入她的陰道。而陪審團裁定涉及該事件的非禮罪不成立。

案件編號:HCCC30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