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欣芳、李海光律師事務所涉欺詐物業交易 律師會介入中止業務

撰文:鄭翠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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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由專業人士組成的詐騙集團早前被警方搗破,12人被捕,當中包括青年民建聯前副主席、大律師蕭震然。該集團涉嫌佯稱為空置單位戶主,挪佔業權後透過抵押申請貸款或出售,騙取6000多萬元。
香港律師會今天(25日)發出聲明,指警方的調查顯示,林欣芳律師事務所和李海光律師事務所涉嫌參與處理欺詐性物業交易,律師會對兩間事務所展開調查,並決定介入其業務,即該兩間律師行的業務立即被終止。

據了解涉案屬於巿建局重建計劃的單位,位於土瓜灣榮光街72號。(陳傲淇攝)

香港律師會表示,在2021年9月的警方記者會上,當局匯報一宗總值逾6000萬港元、涉嫌欺詐性物業交易案件的調查。警方的調查顯示,林欣芳律師事務所和李海光律師事務所涉嫌參與處理這些物業交易。香港律師會因此對林欣芳律師事務所和李海光律師事務所展開了調查。

林欣芳律師行涉至少6項違規

針對林欣芳律師事務所方面,律師會理事會有理由懷疑其獨營執業者涉嫌不誠實地簽署業權轉易文件,作為有關物業交易中疑似偽冒賣方簽署的見證人,而賣方其時經已離世。理事會認為,行使法定的介入權力符合公眾或林欣芳律師事務所客戶的利益。

理事會信納林欣芳律師事務所涉嫌違反《律師帳目規則》(第 159 章,附屬法例),其中包括,容許不合資格人士成為客戶帳戶的授權簽署人、未有將客戶款項存入客戶帳戶、透支客戶帳戶、將客戶款項不當轉入律師行帳戶、未能就其會計制度設立和維持妥善的內部控制,以及未能妥善保存簿冊及帳目。

據了解,被捕人包括執業大律師蕭震然與妻子,蕭震然被押返辦公室搜證。(黃偉民攝)

至於李海光律師事務所方面,理事會有理由懷疑該事務所一名前僱員涉嫌不誠實地簽署業權轉易和抵押文件,作為有關物業交易中疑似偽冒賣方和借款人簽署的見證人,而有關人士其時經已離世或因移居外地並身不在香港。理事會認為,行使法定的介入權力符合公眾或李海光律師事務所客戶的利益。

理事會信納李海光律師事務所涉嫌違反《律師帳目規則》(第 159 章,附屬法例),其中包括,從客戶帳戶中不當提取款項、未能妥善保存簿冊及帳目,以及未能就其會計制度設立和維持妥善的內部控制。

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交代案情。(陳浩然攝)

基於對林欣芳律師事務所和李海光律師事務所的調查結果的嚴重程度,理事會別無他法,只可行使《法律執業者條例》第159章第26A(1)(a)(i)/(ii)及26A(1)(c)條的法定權力,介入該兩間律師行的業務,以保障該兩間律師行的當事人以及公眾的利益。

兩間律師行業務已終止

介入該兩間律師行業務的行動於今天進行,「的近律師行」已獲聘為介入林欣芳律師事務所的介入中介人;「唐滙棟律師行」已獲聘為介入李海光律師事務所的介入中介人。 自介入開始,該兩間律師行的業務立即被終止。任何人,包括該兩間律師行的前主管、合夥人和職員,均不能夠繼續代表該兩間律師行為任何前客戶處理任何事宜。所有與介入該兩間律師行業務有關的查詢,均應直接向相應的介入中介人提出。

香港律師會。(資料圖片)

另外,相應的介入中介人將聯繫存在於相關律師行記錄中的客戶,告知他們情況以及他們需要就有關事宜而採取的相關步驟,包括另聘律師的需要,以及如何提出申索要求退還他們已向兩間律師行中的任何一間所支付的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