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針|五類免疫力弱病人 到公院覆診可獲發證明文件優先打針
撰文:朱海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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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群組明日(11日)開始可接種第三劑新冠疫苗,醫院管理局表示會向已打兩針的免疫力弱病人,發出證明文件,包括過去一年接受腫瘤或血癌免疫抑制治療、曾接受器官移植或幹細胞移植並正接受免疫抑制治療等患者,以供他們盡快接種第三針。
五類特定組別的免疫力弱病人分別為:
1.現正接受或過去12個月內曾接受腫瘤或血癌免疫抑制治療
2.曾接受器官移植或幹細胞移植並正接受免疫抑制治療
3.重度原發性免疫缺陷症或正長期接受透析治療
4.晚期或未接受治療的愛滋病病毒感染
5.正接受免疫抑制藥物或過去六個月內曾接受過免疫抑制性化療或放射治療
醫管局會向已完成接種兩劑疫苗,並在近期返回醫院覆診或接受治療服務的上述病人,即時發出有關證明文件,假如病人近期未有覆診日期,醫院會陸續以電話或郵寄通知有關安排,方便他們在接種第二劑疫苗後四星期至六個月內,接種第三針,若有關病人完成接種第二劑疫苗已超過六個月,可按長期病患者類別直接前往接種第三劑疫苗,毋須帶備上述證明文件。
醫管局總行政經理(質素及標準)劉家獻早前稱,公立醫院有9萬至10萬名免疫力弱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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