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昌迷你倉死因| 錄音顯示張耀升被尋回 搜救程序尚未成功啟動
牛頭角淘大工業村時昌迷你倉發生四級大火,兩名消防員救火期間殉職,他們的死因研訊今(25日)續。事發時的行動總指揮翁錦雄繼續出庭作供,他否認當日現場架構混亂,但同意當中有疏忽。此外,庭上播出當日現場與控制中心對話的錄音,顯示通報有消防員失聯時,甚至未能確認失蹤者身份。而從通報高級消防隊長張耀升失蹤直到他被尋回,足足擾攘了30分鐘,俗稱「MayDay」的搜救程序尚未成功啟動。
事發在2016年6月21日上午,位於九龍灣淘大工業村時昌迷你倉發生四級火警,之後一直焚燒了108小時,消防員日以繼夜灌救,火警發生的第一晚,高級消防隊長張耀升在傍晚時分已不幸殉職,兩天後,消防隊目許志傑進入火場撲火時,同樣在撤退時昏迷,送往醫院搶救後不治,許終年37歲,張終年30歲。
同意消防處事後沒有正式就事件 探討發生的原因
起火當日的行動總指揮、時任九龍中區指揮官翁錦雄(現任副消防總長)今作供。研訊主任就當日火場內的搜救策略提問,指為何不同時派3隊人進入火場,一隊負責一條橫巷的搜索。翁解釋指,消防員日常訓練均是沿喉搜索,故比較穩當。且火場內間格及入口均十分窄,早前救火時一隊有4個人進場,已十分混亂。若太多消防員進入火埸會製造嘈音,容易造成是張耀升發出聲音的錯覺。
提及在發現張耀升位置後,有2隊搜救隊均錯走至第三條橫巷,以致未能發現張,浪費了些時間,研訊主任提問當時選擇入火場搜救的消防員準則為何。翁稱,指派消防員是由分區指揮負責,他們不會詢問該消防員曾否進入過火場,因為相信每個消防員均可以勝任其職責,而若他們真的力有不逮,也會自行報告。
至於為什麼連續兩隊搜救隊均走錯路,翁自言未能解釋,或許是因為現場太熱,視野不清晰。被問及消防處有否事後回顧,翁一度面有難色,終同意消防處事後沒有正式就事件探討發生的原因,亦同意「Mayday」守則事後沒有增補。
兩名消防員在迷你倉大火中殉職死因,主要證人供詞。(詳看下圖)
錄音顯示 控制車曾稱未有紀錄張耀升到達現場
庭上隨後播出當日現場與控制中心對話的錄音,署理助理消防區長趙錫坤於下午7時43分,要求增派至少6名煙帽隊隊員支援,指「有同事未搵到,會行Mayday」。電台職員隨即表示會派車增援,並查問失蹤者身份,惟趙回覆:「未知」。及至7時46分,助理處長李亮明接替翁成為現場行動總指揮,並通知電台現場升為四級火警。電台隨即將消息通知政府新聞處,並要求增派泵車、細搶救車及救護車各一輛到場增援,執行「Mayday」搜救程序。
至7時50分,現場指揮車問電台是否確認張失聯,電台指只是「overheard(聽聞)」,未收到正式通報,控制車更稱「無紀錄佢嚟過現場喎」。翁其後解釋指,若張到場後沒有報到,只有專隊的人員會知道其到場,另張的長官亦沒有幫其報到。及至8時14分,現場通報指張耀升已被救出,並已送上擔架,惟「Mayday」程序此時仍未成功啟動。
翁隨後指,現場行動有既定架構,而其作為總指揮的職責是訂立行動目標,行動策略及分派人手則由各隊長官制定。研訊主任隨即質疑當日的行動架構有問題,指翁、各隊指揮官及入口指揮官當日均沒有配戴識別身份的臂章,亦有入口指揮官未有設置紀錄黑板。翁同意當中有疏忽,但不同意架構有問題,指「只要每個同事做返自己範疇,成個架構係work嘅」。
研訊明續。
案件編號:CCDI333-33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