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俊仁覆核選舉案訟費駁回 揭李柱銘原索價250萬 最後分文不收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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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特首選舉梁振英以689票當選,立法會議員何俊仁落敗後,提出司法覆核及選舉呈請,但最終敗訴。何俊仁不滿事務律師行225萬元的收費過高,上訴要求覆核。高院今(27日)頒判詞,指律師行收費合理,駁回何俊仁的申請, 更披露何俊仁聘請李柱銘、潘熙等「星級大狀」,4名大律師原先收費高達515萬元,單是李柱銘一人便可索價250萬元,不過李最終義務打官司,分文不收。
林偉展黎志超律師事務所前年入稟高院,向何俊仁追討225萬元律師費,何俊仁不滿收費過高,質疑律師行派出2名事務律師一同研究案例和上庭,二人工作重疊,索價卻每小時高達4000元,收費不合理。
李柱銘及潘熙原分別索價255萬及127萬
法官在判詞中反駁,何俊仁同時聘請了4名大律師上庭,訟費原本已高達515萬元,雖然李柱銘及潘熙決定義助他,不收訟費,卻證明何俊仁有足夠經濟能力付錢。判詞披露,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和潘熙原先分別索價255萬和127萬,另外2名大律師譚俊傑及詹鋌鏘則收費133萬港元,合計515萬港元。經大律師「人情價」義助,何俊仁最終只需付85萬元給大律師。判詞同時形容有關案件複雜、有迫切性,事務律師行的收費並非不合理。
案件編號:HCMP555/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