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男涉姦女同志 事主指被告樣子白淨兼矮 故未留意是男兒身
無業男在女同志交友應用程式結識女子,相約到酒店房間玩性虐(SM)遊戲時涉強姦案續審。事主X接受辯方盤問時稱,因被告樣子「白淨」且身形較矮,加上亦有愛男裝打扮的女生喜穿「孖煙通」,故未留意被告是男人。X又稱事後曾掙扎應否報警,亦擔心要接受警方檢查身體,惟她想到過往雖有聞有男性在女同平台假扮女性,卻一直未有相關報道,她認為需要把她的親身經歷告知大眾,最後決定報警。
被告樣子白淨身形矮小
辯方律師就女事主X早前供稱,被告進入酒店房間後,至把陽具插入X的私處,都未有說話,律師指出被告在此期間有說話,包括把低溫蠟滴在X身上時,曾問X是否覺痛楚。X同意被告有開口問及她。
律師又質疑,X在性交前竟未能察覺被告是男兒身。X解釋,被告樣子「白淨」,過程中亦未有脫下衣物。同時,被告的身形亦較矮。
被告怕被事主皮膚敏感傳染
律師續指,X在案發日皮膚敏感,被告為避免遭傳染而未有脫下衣物。法官質疑X如何得知被告的想法,律師即稱被告作供時會提及此事。
辯方續指被告與X在性交前曾多次擁抱,被告脫去長褲後只穿「孖煙通」。被告與X性交時X把他推開,被告的下體已離開了難X的身體,X便問被告為何未有使用安全套。X否認辯方說法,又稱部份「TB(Tomboy,即愛作男裝打扮的女生)」也會穿「孖煙通」,因此她當時仍認為被告是女性,但她承認曾向被告說:「X,乜你係仔嚟架」。
X哽咽稱想把經歷告知大眾
律師又指,X在酒店時不肯定是否被強姦,她是在社工等鼓勵下才報警。X即澄清社工等並非鼓勵她報警,她亦肯定自己遭強姦,才決定報案。X又稱案發後內心曾掙扎應否報警,擔心事件公開後會影響她日後的工作機會。此外,報案後警方或會使用儀器檢驗她的身體,她要考慮可否接受該些檢查。
她有聽聞有男性會在女同志平台中假扮女性,卻未見相關報道,她認為她所說的都是事實,故想將自己的親身經驗告知大眾,最後決定報警。X講及此事時亦不住哽咽。X作供完畢,案件明續。
被告曾子豪,30歲,被控1項強姦和1項非禮罪,控罪指被告於2020年2月27日,在觀塘一酒店房間內,強姦和非禮女事主X(案發時約20歲)。
案件編號:HCCC34/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