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歲港澳女商人遭電騙 失1200萬元

撰文:蔡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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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歲姓張港澳富婆平日因生意關係,經常往返兩地,兩地均有大量現金。早前有「內地公安」及「內地檢察官」稱,她寄出的包裹涉及刑事案件,要求她將資金轉至其內地戶口,結果竟是電騙圈套,女事主失財逾1,200萬元。

女商人昨日往北角警署報案。(資料圖片)

事發於去年11月尾,該名於港澳兩地均有身分證的富婆,接獲自稱「順豐速遞公司職員」來電,指她寄出的包裹正受內地執法機關人員扣查,並將通話轉駁至一名女子,該名女子聲稱為內地公安,指包裹涉及藏有二百多張假身分證,需要進一步協助調查。其後富婆分別於本港及澳門多次收到另一名男子來電,他自稱為內地的檢察官,並透過網上展示女事主被通緝的相片,要求事主將所有資金轉到內地兩個指定賬戶調查。「檢察官」又稱如果調查後證實女事主沒有犯法,便會全數發還有關資金。

港澳兩地報案 惟未有人被捕

富婆頓時信以為真,多次應「內地公安」及「內地檢察官」要求,先後於本港及澳門共匯款逾1,200萬元。對方得手後,隨即失去聯絡,富婆才恍然明白受騙,將事件告之兒子,並於前晚(24日)及昨晚分別向澳門司警及香港警方報案。據報導,澳門司警已透過機制通知內地警方協助,目前正全力調查案件,暫未有人被捕。而香港方面,案件由統籌調查電騙案的東九龍總區重案組第三隊跟進。

本港警方呼籲:
內地執法人員絕不會透過電話及網上要求市民交出個人帳戶的網上理財或提款機密碼,或交出款項以證清白,亦不會在網上發布通緝令;
如遇到有人自稱執法部門人員或其他機構職員,以不同理由指示市民交出個人資料及財產,應該主動查證及再三向相關機構核實來電者的身份;
切勿將金錢存入陌生人的帳戶或放在公眾地方;
切勿交出銀行帳戶號碼以及網上理財密碼;
切勿向來電者透露子女、親戚或朋友的名字;
請將上述防騙信息提醒身邊較少留意本地時事新聞的長者及來自外地的親朋戚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