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民47人初選案|全部被告11月再提訊 何桂藍申保釋被拒
47人涉組織或參與民主派「35+」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今(23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次進行提訊日。14名獲准保釋的被告,連同35名還押了多月的被告到庭應訊,案件由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處理。其中44名被告的案件於上午處理完畢,餘下黃碧雲、劉偉聰及何桂藍的案件,押後下午再作處理,羅官聽畢全部陳詞後,把全部被告的案件,押後至11月29日下午2時再訊。何桂藍有再申請保釋,但遭羅官拒絕。
多名泛民人士到庭旁聽
控方由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羅天瑋代表,辯方代表則包括資深大律師夏博義、許紹鼎,及大律師黃宇逸、馬維騉等。前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梁國雄太太陳寶瑩、劉穎匡女友黃于喬(Emilia )、彭卓棋胞弟彭卓浩、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及社運人士古思堯等均有到庭旁聽。
眾被告於10時50分步入犯人欄,不少被告向坐在旁聽席的家屬揮手示意,另有人向下周一生日的黃子悅高呼「生日快樂」。聆訊今以英文進行,初時有被告表示「唔識聽英文」,要求耳機翻譯服務。
何桂藍今有再次申請保釋,她由大律師郭憬憲代表,同案被告譚得志獲准在場旁聽。羅官聽罷郭的陳詞後,拒絕何桂藍的保釋申請。
准保釋的被告離開時的情形。(詳看下圖)
47名被告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一同串謀,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而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手段,嚴重干擾、阻撓、破壞港府履行職能。被告宣揚、進行或參與謀劃在立法會取得大多數控制權,藉對港府提出的任何財政預算或公共開支,不論當中內容或內容的利弊如何,均不予區別拒絕通過,迫使特首解散立法會從而癱瘓政府運作,最終導致特首辭職。
被告為達致該謀劃,參選或不參與立法會選舉,及或煽動、促使、引致、誘使他人參選或不參選該選舉,並承諾當選後,故意或蓄意不履行立法會議員職務,即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
本案至今有14名被告可保釋,包括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呂智恆、林景楠、柯耀林、李予信、鄒家成、陳志全、余慧明。
案件編號:WKCC813/2021
現已獲准保釋的14人。(詳看下圖)
各名被告近況,多人宣布退出政壇或辭去區議員等職務。(詳看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