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界種票案|涉收700至850元扮業界人士參與計劃 4男被裁罪成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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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的總)理事會成員等多人,涉在2016年立法會資訊科技界選舉中,為當時的候選人楊全盛種票。其中一名的總時任幹事的兒子,招攬同學及朋友參與種票,該4名同學及朋友否認接受利益罪受審。法官今日(15日)裁決指,他們對計劃知情,亦主動提供資料供填寫涉案申請表,收700至850元的報酬時必定知道要按指示投票,於是裁定他們罪成,案件押後至明日進行求情。

4名被告:陳永鏗、郭家健、林澤謙、及吳嘉浩,否認控罪的一項接受利益罪。

同案另被告已認罪

同案的另外7名被告:的總時任會務總監李為民、的總時任文員潘秀芳、的總時任副秘書長楊耀鴻、的總時任幹事雷亞福、雷偉芳(雷亞福的妹妹)、雷敬賢(雷亞福兒子)、陳琪南(雷偉芳丈夫的姐夫),早前已認串謀詐騙、提供利益等罪。

的總幹事兒子招攬朋友參與計劃

案情指,的總時任幹事雷亞福邀請胞妹及兒子參與種票計劃,著他們登記成為電機暨電子工程師學會(IEEE)會員,再登記為選民及按指示投票,可獲1000元報酬。兒子再邀請友人及同學加入,並從報酬中抽「佣金」。本案4名被告是兒子雷敬賢的同學及朋友,雷敬賢曾在兩個聊天群組邀請同學及相關人士參與種票計劃,4名被告均在兩個群組內。

官指收報酬時定已知要按指示投票

法官裁決時認為,4被告在群組中的回應,顯示他們對計劃知情,他們亦主動提供自己的資料予雷敬賢填寫涉案申請表,他們收報酬時必定知道要按指示投票,於是裁定他們罪成。

案件編號:DCCC 70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