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景黑夜一周年】邨內法團撥75萬元設特遣隊 管控不存在小販

撰文:黃煒堯 龍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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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景邨小販於衝突事件後各散東西,不再擺賣,但良景邨立案法團去年5月竟提出增設「非駐苑保安特遣隊」,管控不存在的無牌小販擺賣,合約期至今年3月底,涉款75萬元。房委會為良景邨的最大業主,即部分款項屬公帑支出,但房委會卻於會議中投棄權票。有區議員表示震驚,質疑法團為何撥款處理已不存在的小販問題,認為是濫用公帑和街坊的管理費。

良景業主立案法團設立特遣隊,處理早已四散的小販。(資料圖片)

合約期由去年5月至今年3月底

去年3月,良景邨立案法團決定增設一隊5人的「保安特遣隊」,以處理小販擺賣問題,又稱會以一個較硬淨的態度面對小販。當時為期兩個月的臨時保安合約涉及20萬元,而小販特遣隊曾短暫出現於良景邨,到後來小販消失,特遣隊亦隨之退場。

但翻查業主立案法團會議紀錄,發現法團於4月底的會議中,提出由「約克夏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為良景邨提供「非駐苑保安特遣隊」服務,管控無牌小販擺賣工作,合約期由去年5月至今年3月底,服務費用合共75萬元。

良景邨業主立案法團動議撥款75萬元設特遣隊,處理早已消失的小販問題。

房委會為最大業主 支出涉公帑

房委會合共持有良景邨業權達43.5%,屬單一最大業主,法團收入包含房委會代租戶繳交的管理費,意味「特遣隊」費用部分由公帑支付。房委會代表周鳳貞女士於表決時投棄權票,最終議案獲通過。

房委會代表周鳳貞在業主大會投棄權票,議案最終獲通過。(資料圖片)

約克夏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分別為何應祥和何應財,二人同時為現時良景邨屋邨管理公司港深聯合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執行董事,意味「特遣隊」亦是由管理良景屋邨範圍的港深系企業承包。

記者向房署查詢其在審議各管理公司時的角色,以及房署代表於出席區議會和立案法團會議時多次堅拒表態的原因。房署回應查詢時僅指:「房委會代表在出席法團業主大會或其他有關會議時,均以審慎態度釐定投票策略。」

法團主席鄭丁(左)以繁忙為由拒訪,又囑記者向管理公司查詢。(黃煒堯攝)

法團主席拒回應

事件另一主角良景業主立案法團主席鄭丁有,於去年衝突事件發生後離港,失去蹤影,記者日前再到其寓所尋訪,鄭丁有親自開門,但當記者表明來意尋求回應時,對方即以繁忙為由拒訪,又稱:「有關法團事唔使問我,有咩問管理公司啦,你哋自己聯絡。」並隨即關門驅趕記者。記者又去信「約克夏」和「港深」查詢有關特遣隊的工作內容,但至截稿前未獲回覆。

屯門區議員黃麗嫦指從未獲房署通知有關措施,形容「特遣隊」雷聲大雨點小,實際上只會遠距離觀察,作用不大。而她更是完全沒聽聞過5月後的「特遣隊」,對法團撥款逾75萬設非駐苑型式特遣隊,處理已消失的小販表示震驚,批評做法是濫用公帑和街坊的管理費。黃又指房署的取態懦弱,法團會議表決時只棄權,且又未有就是次設「特遣隊」通知區議員,稍後將向房署了解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