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衝突|文憑試考生油尖區聲援被捕 認暴動罪周四判刑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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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大學前年11月發生衝突事件,大批市民在油尖旺區聲援困在理大內的人士,其中一名當年的應屆中學文憑試考生當場被捕,這宗原屬區域法院的案件,今(30日)借用西九龍法院法庭審理,被告承認一項暴動罪,法官把案件押後至9月2日判刑。控方案情指,當日凌晨在約100名示威者在旺角集結堵路,期間有人投擲汽油彈,導致附近一個招牌著火,警方發摧淚彈等驅散,事件中並沒有人受傷,僅被告1人被捕。

另涉3罪准留法庭檔案

被告賈鈞善(17 歲,學生),承認一項暴動罪,但否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罪,該三罪獲准存於法庭檔案。他原被控於去年 11 月 19 日,在旺角彌敦道近咸美頓街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電筒棍和一支斷掉的行山杖;攜有一支扳手,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參與暴動;以及管有一罐白電油,意圖損壞財產。

警方驅散多人逃跑僅被告被捕

案情指,約100名示威者於當日凌晨零時,在旺角彌敦道近咸美頓街架設路障,更有示威者投擲汽油彈。警員奉命到場設置防線,示威者在距離40米外聚集,用雨傘及木板等設置障礙物,並向警方防線照射雷筆、擲磚頭及汽油彈,導致附近一個招牌著火。警方其後施放催淚彈及橡膠彈驅散,大部份示威者開始逃跑,但仍有3人不離開。警員遂從後追截他們,最終只成功拘捕被告,並從他身上搜出白電油、電筒棍、斷掉的行山杖等物。

原準備修讀法律行政人員課程

辯方求情指,被告原獲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錄取修讀法律行政人員高級文憑,惟現已有心理準備不能修讀,對其而言已屬十分大的懲罰。另涉案暴動歷時較短,發生在凌晨時分,當時在街上的普通市民少之又少。

案件編號:DCCC 821/2020